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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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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6-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16-73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及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6年5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3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预案进行了形式审查,提出了若干问询意见,要求公司做出书面说明,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共同对问询函中的问题逐项落实。

公司对标的公司具体情况及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核实,并与交易对手方、中介机构就相关问题召开现场会议进行了沟通与讨论;目前公司继续对标的公司具体情况及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核实、确认,尚未完成全部问询函回复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6年6月13日将继续停牌,待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另行通知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公告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16-74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自然人齐大伟、上海齐鼎餐饮发展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齐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齐鼎”)、上海鼎中鼎餐饮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鼎中鼎”)合同纠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起诉齐大伟及齐鼎等相关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2)。

二、诉讼进展情况

2016年6月7日,在海淀区法院的调解下,诉讼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制作了《民事调解书》[(2016)京0108民初1705号],调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齐大伟、上海齐鼎、上海鼎中鼎向公司返还定金570万元:于2016年6月30日前还70万元,于7月31日前还50万元,于8月31日前还50万元,于9月30日前还50万元,于10月31日前还50万元,于11月30日前还50万元,余款250万元于2016年12月31日前偿还,上述款项将汇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如被告齐大伟、上海齐鼎、上海鼎中鼎未按照上述协议第一项履行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则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公司有权就未履行部分的全部债务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3、如被告齐大伟、上海齐鼎、上海鼎中鼎未按照上述协议第一项履行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则需向公司支付利息(以6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3%自2013年1月16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30,721元,由被告于2016年8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公司已交纳)。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该诉讼应收账款已按照会计政策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另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收到了被告偿还的30万元,公司实际收到的款项金额将冲销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当年收益。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16-75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8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安鑫先生的书面辞呈:因个人原因,安鑫先生决定辞去公司副总裁和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安鑫先生将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为了正常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及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正常进行,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总裁王禹皓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公司对安鑫先生任职期间,在解决公司债违约问题、重大资产重组及债务重组等方面做出的勤勉工作和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