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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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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6-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6—4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月19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告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于 2016年6月14日通知公司,国贸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40,0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和增持计划

根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国贸控股在未来6个月内(自承诺之日起)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累计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系统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

本次增持与《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中的增持计划一致。

三、本次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

四、增持期间: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7月18日

五、本次增持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国贸控股持有公司股份54,371,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7%,其全资子公司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7,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6%; 国贸控股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股122,121,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3%;本次增持后,国贸控股持有公司股份54,411,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8%, 国贸控股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股122,161,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4%。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的条件。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继续关注国贸控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