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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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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因重大资产
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权益被动
稀释的公告

2016-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6-051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因重大资产

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权益被动

稀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6月14日,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佳和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和美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导致佳和美公司持股比例由前次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的16.3755%被动稀释为10.3555%,累计权益变动达到6.0200%。

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张立海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76号),核准公司向张立海发行6,836,697股股份、向张立棠发行5,697,247股股份、向张利权发行3,418,348股股份、向蔡燕芬发行7,964,587股股份、向朱裕宝发行4,288,62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260,869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十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4.72元/股。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最终价格确定为21.85元/股,发行数量为27,123,11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92,639,997.20元。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股份变动情况

三、佳和美公司前次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及之后减持情况

2010年10月28日,公司发布佳和美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10年10月27日收盘,佳和美公司持有公司52,715,603 股,占当时公司股份总数321,916,620 股的 16.3755%。

2010年11月13日,公司发布《关于股东减持的公告》,佳和美公司于2010年10月28日至2010年11月10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7,682,333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321,916,620 股的2.3864%。截止2010年11月11日收盘,佳和美公司尚持有公司股票45,033,270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321,916,620股的13.9891%。

2011年1月13-18日期间,佳和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3,047,667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321,916,620 股的0.9467%。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前六个月,佳和美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2016年6月13日,公司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减持股份的公告》,佳和美公司于2016年6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2,920,000股出售给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广发原驰·青岛金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截止本公告日佳和美公司尚持有公司39,065,603股,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前股份总数321,916,620股的12.1353%。

2016年6月14日,公司发布《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本次发行股份完成之后,公司股份总数为377,245,234股,其中佳和美持有公司股份39,065,603股,持股比例为10.3555%,较前次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持股比例16.3755%,因被动稀释导致累计权益变动达到6.0200%。

四、其他相关说明

1、佳和美公司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佳和美公司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五、备查文件

《佳和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青岛金王

证券代码:002094

信息披露义务人:佳和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香港中环德辅道249-253号东宁大厦18楼1801-3室

联系电话:00852-21581826

签署日期:二O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编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佳和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佳和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二、持股计划 6

三、权益变动方式 6

四、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7

五、备查文件 8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佳和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金王 指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指人民币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佳和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德辅道249-253号东宁大厦18楼1801-3室

注册资本:31216000元港币

董事:姜希田

注册号码:34482638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对外投资 、咨询业务。

经营期限:无

股东名称:多纳尔德、维克多·帕米顿、陈索斌

通讯地址: 香港中环德辅道249-253号东宁大厦18楼1801-3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或主要负责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二、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青岛金王39,065,603 股,占青岛金王重大资产重组发行完成后股份总额377,245,234股的 10.3555%。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有可能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权益变动方式

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张立海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76号),核准公司向张立海发行6,836,697股股份、向张立棠发行5,697,247股股份、向张利权发行3,418,348股股份、向蔡燕芬发行7,964,587股股份、向朱裕宝发行4,288,62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260,869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十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4.72元/股。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最终价格确定为21.85元/股,发行数量为27,123,11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92,639,997.20元。

2010年10月28日,公司发布佳和美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10年10月27日收盘,佳和美公司持有公司52,715,603 股,占当时公司股份总数321,916,620 股的 16.3755%。

2010年11月13日,公司发布《关于股东减持的公告》,佳和美公司于2010年10月28日至2010年11月10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7,682,333股,占公司当时公司股份总数321,916,620 股的2.3864%。截止2010年11月11日收盘,佳和美公司尚持有公司股票45,033,270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321,916,620股的13.9891%。

2011年1月13-18日期间佳和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3,047,667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321,916,620 股的0.9467%。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前六个月,佳和美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2016年6月13日,公司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减持股份的公告》,佳和美公司于2016年6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2,920,000股出售给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广发原驰·青岛金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截止本公告日佳和美公司尚持有公司39,065,603股,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前股份总数321,916,620的12.1353%。

2016年6月14日,公司发布《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本次发行股份完成之后,公司股份总数为377,245,234股,其中佳和美持有公司股份39,065,603股,持股比例为10.3555%,较前次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持股比例16.3755%,因被动稀释导致累计权益变动达到6.0200%。

截止2016年6月14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青岛金王39,065,603股,占青岛金王重大资产重组发行完成后股份总额377,245,234股的 10.3555%。根据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每增加或减少5%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两日内,应当停止购买或出售公司股份。

四、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2016年6月14日)前6个月内交易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2016年6月13日,公司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减持股份的公告》,佳和美公司于2016年6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2,920,000股出售给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广发原驰·青岛金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截止本公告日佳和美公司尚持有公司39,065,603股。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备查文件

本权益变动报告中有备查文件列示如下,备置地点在佳和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住所:香港中环德辅道249-253号东宁大厦18楼1801-3室

1、佳和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证书

2、佳和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身份证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佳和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佳和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姜希田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佳和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姜希田

日期: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