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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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2016-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金谷源 公告编号:2016-20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案的进展情况

关于与昆山宏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宏图”)借款合同纠纷,我公司近日收到《暂缓执行决定书》(2013)石铁指执字第3号文书,暂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二终字第9号民事判决,暂缓执行至二〇一七年一月八日。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昆山宏图2012年年初因与本公司存在借贷纠纷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河北省高院”)提起诉讼,河北省高院于2012年1月31日受理了此案并于2012年2月23日做出了一审判决,文号为(2012)冀民二初字第4号。一审判决后昆山宏图不服提起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最高院于2月4 日受理了本案并于2013年4月28日做出了二审判决,文号为(2013)民二终字第9号。我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最高院于2013年9月26日受理我公司的再审申请并于2013年11月29日做出民事裁定书,文号为(2013)民申字第1930号,裁定结果为驳回我公司的再审申请。本公司已向最高检提起了抗诉,并已被最高检受理。鉴于我公司正处于重大资产重组进程中,因此我公司向法院递交了暂缓执行申请,并对无争议的款项部分进行了偿付,由青海藏格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执行保证担保,该担保已经申请执行人昆山宏图同意。我公司近日收到《暂缓执行决定书》(2013)石铁指执字第3号文书。

(请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7日、2014年1月28日、2015年5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重大诉讼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以及公司历年披露的定期报告。

三、判决情况

《暂缓执行决定书》(2013)石铁指执字第3号文书决定:暂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二终字第9号民事判决,暂缓执行至二〇一七年一月八日。

四、本次公告前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止目前,此次事项对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金谷源 公告编号:2016-21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阶段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青海藏格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4号),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青海藏格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合计1,686,596,80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77,358,49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详见公司于 2016年 1 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后,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协议及方案的要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规定积极组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本次重组事项包括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近日,公司针对尚存的债务、对外担保进行了密集的清理工作。

我公司为邯郸市景源工贸有限公司在河北工行贷款以及为河南孙口黄河公路大桥有限公司在河南工行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相关款项已经支付,后续手续正在办理。我公司大部分应付款项已清理完毕。

截止目前,我公司大部分债务及对外担保已清理完毕,对剩余债务的清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公司下属分公司、子公司的清理注销工作正在实施。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