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6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36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建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1日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27日在公司1301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永进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换届暨提名第七届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换届暨提名第七届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提名王均金先生、范永进先生、汪宗熙先生、张毅先生、侯福宁先生、蒋海龙先生、乔依德先生、季立刚先生、郭康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乔依德先生、季立刚先生、郭康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并对候选人逐一进行选举。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含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见附件。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18日(星期一)上午 10时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肇嘉浜路777号(青松城大酒店)四楼百花厅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日:2016年7月12日(星期二)为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14日(星期四)为会议登记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审议《爱建集团董事会关于换届暨提名第七届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二:选举王均金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议案三:选举范永进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议案四:选举汪宗熙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议案五:选举张 毅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议案六:选举侯福宁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议案七:选举蒋海龙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议案八:选举乔依德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九:选举季立刚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十:选举郭康玺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十一:审议《爱建集团监事会关于换届暨提名第七届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十二:选举王晓鹏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议案十三:选举金晓斌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议案十四:选举樊 芸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6-038号“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9日

附: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介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介

王均金,男,汉族,1968年出生,无党派人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温州天龙包机实业有限公司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均瑶集团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副董事长、总裁。现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世界外国语中小学董事长,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全国工商联常委、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上海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等。

范永进,男,汉族,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国际经贸研究所研究人员、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主任科员、上海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办公室上市公司处副处长、上海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现任爱建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副理事长。

汪宗熙,男,汉族,1933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市审计局副局长、上海市政府财贸办副主任、上海市审计局局长、上海爱建信托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工商界爱国建设特种基金会副理事长,爱建集团公司董事。

张毅,男,汉族,197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级律师。曾任职于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工商界爱国建设特种基金会理事,爱建集团公司监事,上海市政协委员,全国青联常委,上海青联常委,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生导师,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亚洲战略委员会委员。

侯福宁,男,汉族,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浦东分行支行副行长,上海银行副行长,上海农商银行行长。现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蒋海龙,男,汉族,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松阳商业局会计、财务科长,鸿豪集团财务经理,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监,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乔依德,男,汉族,194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纽约人寿(上海)首席代表、总经理。现任上海发展研究基金会副会长、秘书长。

季立刚,男,汉族,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曾任复旦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法学院学位委员会副主席、学术委员会委员、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破产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郭康玺,男,汉族,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建设职工大学教师,上海市审计局正处级干部。现任沪港国际咨询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爱建集团公司监事,复旦大学专业导师,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兼职教授,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客座教授。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37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1日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肇嘉浜路746号公司1707室召开。公司现有监事6人,现场出席6人,公司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爱建集团监事会关于换届暨提名第七届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晓鹏先生、金晓斌先生、樊芸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并对候选人逐一进行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3名监事候选人简介详见附件;另有三名职工监事将依据相关规定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届时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6月29日

附: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介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介

王晓鹏,男,汉族,1955年出生,大专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市审计局业务管理处副处长,上海万隆审计事务所所长,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万隆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管理合伙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万隆国际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万隆(上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全国工商联执委,上海市工商联常委,上海审计学会理事,上海人才协会常务理事,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副会长,上海市公共关系协会副会长,上海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会副会长,上海市咨询业行业协会副会长。

金晓斌,男,满族,1954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学历,博士学位,副研究员。曾任海军上校、中校、少校教官,海通证券研究所所长、电子商务部总经理、经济业务总部总经理、并购融资部总经理、投资银行委员会副主任、董秘、授权代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海通新能源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骋宇实业有限公司高级顾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业务评审专家,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文化传媒委员会委员,香港公司秘书协会资深会士。

樊芸,女,汉族,1964年出生,无党派人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工程师。曾在交通银行金融、会计、事后监督、证券等部门工作,曾任北京万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家土地局中国地产咨询中心上海筹备处负责人,上海富申国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富申评估咨询集团董事长、上海富融小贷公司董事长,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徐汇区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预算委副主任,上海市工商联(商会)副会长,上海市中青年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上海房地产估价师协会轮值会长,上海市信用研究会副会长。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8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18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肇嘉浜路777号(青松城大酒店)四楼百花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18日

至2016年7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6年6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公众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磁卡原件(被委托出席的还须有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于2016年7月14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前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纺发大楼4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或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请函达或传真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注留联系电话;被委托出席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不给予礼品及其他经济利益。

2、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3、联系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46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200030

联系电话:021-64396600

传 真:021-64691602

联 系 人:秦女士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