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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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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 股 公告编号:2016-020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6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葛耀勇、齐永兴因工作原因在外出差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姬志福因工作原因在外出差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赵欣出席会议;高管张贵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资本支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对2016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进行补充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对2016-2017年度持续性关连交易上限进行补充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聘用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聘用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发行H股进行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为泰来煤炭(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4.01、议案名称: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03、议案名称: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04、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05、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07、议案名称:上市场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08、议案名称:担保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09、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10、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1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对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的授权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其中第9、12、13、14项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傅思齐、甄月能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