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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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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移神鹰集团部分银行借款的公告

2016-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6-041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移神鹰集团部分银行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5月6日,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披露临2016-035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鹰集团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和临2016-036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担保人可能无法清偿担保债务的提示公告》,陈述了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29日裁定受理浙江神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鹰集团”)破产清算申请及该事项预计对本公司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2016年5月26日,本公司披露临2016-040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补充说明了本公司为神鹰集团担保的反担保抵押存在的风险等情况。

一、平移神鹰集团部分银行借款

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神鹰集团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稠州银行”)3000万元借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3000万元借款,经多方协商,目前初步达成如下处理方案:

1、稠州银行借款

1.1、稠州银行增加本公司信用授信,神鹰集团在稠州银行的3000万元贷款本金平移至本公司,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

1.2、本公司代偿神鹰集团至破产清算日前的欠息、罚息等费用约120万元。

2、平安银行借款

2.1、神鹰集团在平安银行的2000万元贷款本金平移至本公司,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

2.2、另1000万元贷款本金及神鹰集团至破产清算日前的欠息、罚息约12万元,由平安银行申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能受偿,再由本公司补足。

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1、上述平移贷款及代偿欠息、罚息等,本公司将向神鹰集团管理人申报债权。

2、本公司将全面关注神鹰集团破产事件的进展,协调各方关系,跟进、落实各项措施,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