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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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83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6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培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对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电力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施方式进行调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对华兴电力股份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华熙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山西灵石银源新安发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华兴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华兴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3项至第9项议案为特别议案,上述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启伟律师、方晓杰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84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短期融资券获准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16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 CP204号),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8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85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31号),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共计发行1,231,155,778股(每股面值1元),并已于2016年5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变更登记,公司总股本已由原11,194,639,548股增加至12,425,795,326股。

鉴于上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对注册资本也需进行相应的工商变更。目前,公司已经办理完成了相应注册资本增加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已取得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现已由原人民币11,194,639,548元变更为人民币12,425,795,326元。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