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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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2016-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7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分红条件且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收益超过0.001元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分配一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供分配收益的50%;由于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不同,基金管理人可以相应制定不同的收益分配方案。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08 年5 月23 日起分为A、B两类份额。分级前,本基金已于2007年8月20日、2007年11月26日、2008年3月26日实施了三次分红,派发现金累计金额为0.58元。分级后,本基金A类(代码:519667)、B类(代码:519666)于2008年6月23日、2008年9月22日、2008年12月23日、2009年3月24日、2009年6月8日、2009年7月27日、2009年11月3日、2010年1月26日、2010年4月22日、2010年10月28日、2010年1月17日、2011年4月20日、2012年7月13日、2012年10月18日、2013年1月17日、2013年4月17日、2013年7月12日、2013年10月18日、2015年1月19日、2015年4月20日、2015年7月13日、2015年10月21日、2016年1月19日、2016年4月18日实施了二十四次分红,本基金A类(代码:519667)每10份基金份额已派发现金累计金额为4.56元,本基金B类(代码:519666)每10份基金份额已派发现金累计金额为4.80元。本次为2016年度第二次分红。

2) 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权益登记日及权益登记日之后的修改对此次分红无效。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4) 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16年7月15日前(不含7月15日)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代销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万银财富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以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证所会员单位。

6)其它告知事项

因分红导致的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7)咨询办法: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20-0860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2日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深圳前海

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及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基金”)与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凯恩斯”)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16年7月12日起前海凯恩斯开始代理以下基金的销售业务。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前海凯恩斯的基金销售系统申购或定投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A(简称:银河银富货币A,基金代码:150005)

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B(简称:银河银富货币B,基金代码:150015)

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稳健混合,基金代码:151001)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收益债券,基金代码:151002)

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银泰混合,基金代码:150103)

三、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

四、基金申购和定投费率优惠

1、本次优惠活动自2016年7月12日起,具体活动截止时间以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2、定期定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3、投资者通过前海凯恩斯的基金销售系统申购或定投上述基金,可享前端申购费不低于1折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前海凯恩斯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各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04-8688

公司网站:www.keynesasset.com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20-0860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