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6-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2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羚锐制药”)持有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无限售流通股 3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羚锐制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16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8%。(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收到羚锐制药发来的《关于拟减持所持亚邦股份股票计划的告知函》,羚锐制药计划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止本公告日,羚锐制药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6%。2007年12月,羚锐制药参与公司增资,认购股份1000万股;2011年3月,公司以资本公积每10 股转增6 股,羚锐制药所持股份数量同比例增加至1600万股;2015年5月,公司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羚锐制药所持股份数量同比例增加至3200万股。2015 年 9 月 9 日,解除首发限售并上市流通。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自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日,羚锐制药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拟减持的股份来源:2007年12月,羚锐制药参与公司增资,认购股份1000万股;2011年3月,公司以资本公积每10 股转增6 股,羚锐制药所持股份数量同比例增加至1600万股;2015年5月,公司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羚锐制药所持股份数量同比例增加至3200万股。

2、减持数量及比例: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16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8%。(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减持期间:公司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4、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羚锐制药股份限售及减持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在其锁股期满后两年内,羚锐制药转让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两年内每年转让数量不超过羚锐制药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之后尚持有的未公开发售股票的50%。减持方式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但如果其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转让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亚邦股份总数1%的,羚锐制药将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如实施减持,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亚邦股份进行公告。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羚锐制药严格履行了其所做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本次拟减持的原因:羚锐制药资金安排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羚锐制药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羚锐制药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