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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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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2016-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6-047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智慧”)于 2016年7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徐可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决定聘任徐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就聘任总经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聘任的总经理徐可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聘任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徐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附徐可先生简历:

徐可,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8年2月,中共党员,博士。200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技术物理系,2007年毕业于美国东北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北京世华国际金融信息有限公司产品总监、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徐可先生简历

徐可先生 中国国籍,出生于1978年2月,中共党员,博士。2000年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技术物理系,2007年毕业于美国东北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北京世华国际金融信息有限公司产品总监、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附件二、张志宏先生简历

张志宏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61年12月,大学本科学历,曾参与了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现任成都零一智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2016年6月30日,张志宏先生持有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51,23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8%。张志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长虹先生是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6-048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7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人数6人,实到会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决定聘任徐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徐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志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张志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张志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公司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按照法定程序产生新任董事长之前,全体董事一致推举由董事徐可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大智慧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16-049)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16-049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8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8月10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揽海路799弄崇明金茂凯悦酒店沙龙3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8月10日

至2016年8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2016.sse.com.cn/。

3、特别决议议案:无

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6、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4)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33848922)。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6、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

邮编:200127 电话:021-20219261

传真:021-33848922

联系人:张龙、孙雨洁

7、登记时间:

2016年8月8日~2016年8月9日,每日的9:30—11:30、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2、鉴于股东大会资料于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2016.sse.com.cn/全文披露,为提高会议效率并为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沟通互动提供较为充分的时间,本次股东大会议程将对议案采用宣读要点的方式进行简化。

3、本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8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