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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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6-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1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2015]323号文核准,于2015年3月19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9,100,000股,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华林证券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限至2017年12月31日止。截至目前,公司尚处于该次发行的持续督导期内。

201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为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招商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聘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华林证券签订了《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司与招商证券、华林证券签订了《关于承接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有关事宜之持续督导协议》。华林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招商证券承继。招商证券已指派王玲玲女士、刘宪广先生为保荐代表人,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王玲玲女士、刘宪广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上述事项不会造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内容及预案实施情况发生变化,请投资者知悉。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6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王玲玲女士,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具有近10年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曾主持或参与执行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PO、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PO、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IPO、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熟悉证券发行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具有良好的证券发行经验。

刘宪广先生,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曾参与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IPO、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熟悉证券发行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具有良好的证券发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