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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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6-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6-044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通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9号令)的规定,国资公司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计149,400,4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11%,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国资公司将持有本公司股份30,072,4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5%,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本次股份转让事宜需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才能组织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