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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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大杨创世 公告编号:临2016-49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6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会议于2016年7月29日上午9:00在大连开发区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李桂莲、胡冬梅、石晓东、李峰、王漫、刘海、王振山、陈国辉、邹艳冬亲自出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桂莲女士主持。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2016年第一季度相关审计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对拟购买资产2016年第一季度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圆通速递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542号);同时,公司编制了相关备考财务报表,立信会计师对公司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543号)。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拟出售资产2016年第一季度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3月拟出售资产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6]第110ZA5681号)。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董事李桂莲、胡冬梅、石晓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书面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要,公司决议注销5家分公司,分别为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创世男装专卖店、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创世服装店、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优搜酷高新万达广场店、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星海旗舰店。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董事李桂莲、胡冬梅、石晓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书面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大杨创世 公告编号:临2016-50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6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会议于2016年7月29日上午9:00在大连开发区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刘永斌、敖戎、郝英耀亲自出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永斌主持。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2016年第一季度相关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对拟购买资产2016年第一季度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圆通速递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542号);同时,公司编制了相关备考财务报表,立信会计师对公司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543号)。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拟出售资产2016年第一季度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3月拟出售资产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6]第110ZA5681号)。

书面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要,公司决议注销5家分公司,分别为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创世男装专卖店、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创世服装店、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优搜酷高新万达广场店、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星海旗舰店。

书面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