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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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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08 公司简称:应流股份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着力推进产业链延伸、价值链延伸战略实施,主攻核能和航空装备发展方向和核心产品,推进开放性自主创新,突破关键技术,集聚发展优势。主动应对国内外市场复杂局面,克服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影响。由于石油天然气和大宗商品价格低迷,服务于石油天然气和工程矿山装备行业的泵阀和工矿设备零部件下游需求减少,短期内对公司业绩增长形成一定阻力。

近年来,公司加大核能、航空装备领域新产品研发投入力度,今年以来陆续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自主研发国产化首台核电站核一级主泵泵壳3月份交付客户;建成了国内首条中子吸收材料板生产线;核动力装置金属保温层、核电站核岛主设备金属保温层、核燃料贮存格架用中子吸收板先后通过鉴定,上述产品已经取得多个核电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订单。为国内外客户研制燃气轮机涡轮叶片、导向器、喷嘴环等产品通过验收并实现销售;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高温合金等轴晶叶片、定向单晶叶片、机匣、钛铝叶片研发项目依计划进展顺利。公司在石油天然气、超临界发电和高技术船舶领域高附加值产品对公司业绩带来积极影响。公司还于2016年6月27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与德国SBM Development GmbH开展技术合作,共同研发小型涡轴发动机和轻型直升机并获得全部知识产权,项目进展顺利。设立安徽应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应流航空发展有限公司,积极推动上述产品产业化、市场化。

201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2,426,139.88元,同比下降7.32%;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472,043.73元,同比下降17.64%。上半年,公司油气泵阀和工矿机械零部件销售受行业环境影响有所减少,核电零部件交货受核电项目建设周期和采购时点影响低于预期,造成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物料消耗费用下降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于2015年5月开始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进此项工作,积极配合中介机构,并取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完成了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临时公告。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在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预计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9,000万元,预计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136,000万元,公司2016年上半年实现收入66,242.61万元,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62,072.65万元。

(4) 其他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持续保持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制造领域领先地位,围绕战略新兴产业和全球高端装备需求,积极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积累并形成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具体如下:

产业结构优势。公司面向新的市场环境和需求,确立了产业链延伸、价值链延伸发展战略,依托核心基础工艺技术,重点发展核能和航空装备领域高技术产品。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和核能领域新材料和核心零部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制造强国战略重点支持方向,国内外市场空间广阔,为公司迈向产业价值链高端并实现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

科技创新优势。公司研发、生产装备整体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形成完整的高端零部件制造产业链,掌握特殊材质、特殊性能和复杂结构零部件核心制造技术,铸造技术优势突出。核一级主泵泵壳、核一级爆破阀阀体、核动力装置金属保温层、核燃料格架用中子吸收板等一批产品替代进口。公司参与主编国家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拥有数十项专利和专有技术。公司拥有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并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等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研究机构开展产学研用合作。

市场地位优势。公司产品出口30个国家、近百家客户、十余家世界500强,多次获得西门子、艾默生、赛莱默、卡特彼勒等众多国际客户优秀供应商和产品质量奖。积极参与我国核电、油气装备和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国产化,是我国核电、油气和航空领域核心企业重要供应商。公司保持在我国阀门零件出口企业中出口额排名第一、核电装备零部件交货量位列前茅,连续位列中国机械工业百强企业、铸钢行业排头兵企业。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①、2016年6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一)》,公司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应流铸造以现金出资方式设立安徽应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从事航空装备制造和航空服务业务。安徽应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的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唯一股东为应流铸造。

②、2016年6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二)》,同意安徽应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方式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应流航空发展有限公司,从事航空装备制造和航空服务业务。北京应流航空发展有限公司的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唯一股东为安徽应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10日,注册资本37,816.4456万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零部件,核电设备零部件,先进火电设备零部件,油气钻采和炼油化工装备零部件,海洋工程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零部件,工程矿山设备零部件,机车车辆和动车组零部件;泵、阀门、仪表和其他通用机械零部件;关键智能基础零部件;高性能高温合金、高品质钛合金,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制品,金属粉末材料及粉末冶金制品,金属粉体材料及增材制造零部件;碳钢、合金钢、不锈钢及特殊钢、铁基高温合金、镍基高温合金、钴基合金、钛及钛合金、铝基铝合金铸锻件制造、加工及技术开发;铸造用原辅材料、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批发;生产性废旧金属批发。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08,629.94万元,净资产为126,788.27万元。2016年上半年度实现收入45,329.10万元,净利润1,333.51万元。

安徽应流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20日,注册资本1,022.1万美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出资比例51%,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精密铸件。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4,621.38万元,净资产为16,010.03万元。2016年上半年度实现收入22,853.72万元,净利润192.77万元。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加快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工作进程、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把握公司发展机遇,公司董事会提议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同时提议在2016年中期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二)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披露事项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铸造公司)、安徽应流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铸业公司)、Anhui Yingliu USA,INC(以下简称应流美国公司)、Anhui Yingliu Casting & Machine Europe,B.V[以下简称应流欧洲(荷兰)公司]4家子公司和Anhui Yingliu Group (Europe) Limited[以下简称应流欧洲(英国)公司]、安徽应流久源核能新材料公司(以下简称应流久源公司)、安徽应流航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航源公司)、安徽应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航空公司)4家孙公司及霍山应流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应流学校)1家孙单位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