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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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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0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8月8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56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应流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后以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

三、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安徽应流久源核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认为:安徽应流久源核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久源”)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满足应流久源开展生产经营业务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为应流久源提供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5)。

六、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1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8月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寿丰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后以投票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

三、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董事会提出的201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公司201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并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安徽应流久源核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为安徽应流久源核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发展。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符合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目前该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5)。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2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9,115,144股新股,实际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744,34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5.62元,共计募集资金864,530,016.42元,扣除发行费用18,022,966.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6,507,049.7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10号)。

公司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0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847,739,416.09元(包括部分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于2016年7月1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846,507,049.75元。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监管的要求。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同时,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进行调整。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上半年度

编制单位: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84,650.70万元,承诺投资金额为151,453.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较承诺投资金额短缺66,802.30万元,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短缺部分66,802.30万元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补足。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3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司”)于2016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1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决定将上述方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5,005,291.08元,按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之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680,531.0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9,324,760.02元。为加快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工作进程、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把握公司发展机遇,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由于公司已于2016年6月完成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拟在2016年中期对2015年利润进行分配,提出的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2016年6月30日股本总数433,754,3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025,260.4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安徽

应流久源核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安徽应流久源核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久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应流久源2016-2017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和银行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期限为本议案批准后一年,已实际为应流久源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拟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情况

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铸造”)的控股子公司应流久源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拟为应流久源2016-2017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和银行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期限为本议案批准后一年,应流久源在担保总额内可根据贷款利率、授信条件等情况选择不同商业银行进行具体实施。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为支持公司子公司的发展,配合各子公司做好银行贷款安排,提高向银行申请贷款效率,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安徽应流久源核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应流久源提供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1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2、被担保子公司2015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应流久源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应流铸造的控股子公司,其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满足应流久源开展生产经营业务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为应流久源提供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应流久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应流铸造的控股子公司,该担保行为是上市公司体系内的担保行为,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16年8月8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60,230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1.40%,本次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23亿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零,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5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资的基本情况

1、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应流股份”)于2016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铸造”)增资221,835,544元;增资完成后,应流铸造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000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本次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应流

住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淠河西路96号

注册资本:378,164,456元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零部件,核电设备零部件,先进火电设备零部件,油气钻采和炼油化工装备零部件,海洋工程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零部件,工程矿山设备零部件,机车车辆和动车组零部件;泵、阀门、仪表和其他通用机械零部件;关键智能基础零部件;高性能高温合金、高品质钛合金,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制品,金属粉末材料及粉末冶金制品,金属粉体材料及增材制造零部件;碳钢、合金钢、不锈钢及特殊钢、铁基高温合金、镍基高温合金、钴基合金、钛及钛合金、铝基铝合金铸锻件制造、加工及技术开发;铸造用原辅材料、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批发;生产性废旧金属批发。

三、本次增资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应流铸造增资,旨在通过改善应流铸造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应流铸造的资本实力,推动其快速发展。此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在产业链和价值链上的延伸,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6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8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8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566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8月26日

至2016年8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6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16年8月24日9:00-15:00。

股东的信函或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6年8月24日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566号应流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林欣

2、电话号码:0551-63737776

3、传真号码:0551-63737880

4、邮 编:230601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8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