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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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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4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通知于2016年8月4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8月9日举行,本次会议以通信表决方式举行。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方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5)。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方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37)。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5

双环科技关于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是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宜化”)提供担保。

重庆宜化是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该笔担保不构成关联方担保。

本公司本次为重庆宜化向工行万州太白支行0.265亿元贷款和中信银行万州支行0.6亿元贷款提供全额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为0.865亿元,债权人为工行万州太白支行和中信银行万州支行。以上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协议签署的进展情况。

2.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了以上担保议案,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以9票同意通过了以上担保议案。

本担保议案还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的详细情况见同日披露的双环科技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37。

二、担保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人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见公司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9月22日

注册地点:万州区龙都大道519号

法定代表人:聂义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联碱、销售化肥。

与本公司关系说明:本公司持有重庆宜化100%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

重庆宜化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截至目前为止,重庆宜化没有可能导致公司存在或有负债的情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重庆宜化与工行万州太白支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工行万州太白支行

(2)担保金额:人民币0.265亿元

(3)贷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

(4)担保期限:本次借款期限为1年。本担保相应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本担保协议无其他重要内容。

2、重庆宜化与中信银行万州支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信银行万州支行

(2)担保金额:人民币0.6亿元

(3)贷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

(4)担保期限:本次借款期限为1年。本担保相应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本担保协议无其他重要内容。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1.1本次担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重庆宜化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流动资金和项目资金,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获得资金,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2.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分析

重庆宜化生产经营需要资金,目前能够为其提供担保的对象相对有限。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才能获得银行贷款,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出于以上原因,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十分必要的。

3.董事会对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及被担保人偿还债务能力的判断。

重庆宜化为本公司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公司对其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担保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30,849.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1.13%。本次担保全部实施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担保总额将为139,499.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7.16%,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其他

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6

双环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是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宜化”)持股99.9868%(其余持股0.0132%的股东为非公司关联方的自然人)的子公司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索特”)提供担保。

重庆索特是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该笔担保不构成关联方担保。

本公司本次为重庆索特向工行万州太白支行0.32亿元贷款和中信银行万州支行0.5亿元贷款提供全额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为0.82亿元,债权人为工行万州太白支行和中信银行万州支行。以上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协议签署的进展情况。

2.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了以上担保议案,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以9票同意通过了以上担保议案。

本担保议案还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的详细情况见同日披露的双环科技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37。

二、担保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人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见公司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1日

注册地点:万州区沙龙路三段

法定代表人:聂义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36,700万元

主营业务:岩盐开采(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房地产开发,盐及盐化工产品生产、销售,包装材料销售,高效生态农业技术、高科技海水养殖技术咨询

与本公司关系说明:本公司持有重庆宜化100%的股权,重庆宜化持有重庆索特99.9868%的股权

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

重庆索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截至目前为止,重庆索特没有可能导致公司存在或有负债的情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重庆索特与工行万州太白支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工行万州太白支行

(2)担保金额:人民币0.32亿元

(3)贷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

(4)担保期限:本次借款期限为1年。本担保相应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本担保协议无其他重要内容。

2、重庆索特与中信银行万州分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信银行万州支行

(2)担保金额:人民币0.5亿元

(3)贷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

(4)担保期限:本次借款期限为1年。本担保相应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本担保协议无其他重要内容。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1.1本次担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重庆索特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流动资金和项目资金,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获得资金,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3、

2.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分析

重庆索特生产经营需要资金,目前能够为其提供担保的对象相对有限。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才能获得银行贷款,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出于以上原因,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十分必要的。

3.董事会对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及被担保人偿还债务能力的判断。

重庆索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公司对其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担保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30,849.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1.13%。本次担保全部实施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担保总额将为139,049.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6.84%,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其他

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7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双环科技董事会召集。

本公司于2016年8月9日召开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 2016年8月26日14点30分。

2、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15:00-2016年8月26日15:00。

3、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6年8月26日9:30-11:30, 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征集投票权。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8月22日。凡是2016年8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均经过相应董事会讨论通过,应披露的信息己在相关媒体作了详尽披露,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方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5)。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方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

三、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二)登记时间:2016年8月22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至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的工作日,每天8点30分至12点及14点至17点30分。以及股东大会召开当日,8点30分至12点及14点至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

(三)登记地点: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公司办公大楼公司证券部及股东大会现场。

(四)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 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

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方法见本通知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公司办公大楼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432407

电 话:0712-3591099 传 真:0712-3591099

电子信箱:sh0707@163.com

联 系 人:张一飞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707”。

投票简称:“双环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8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