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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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开立基金账户证件类型的公告

2016-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目前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均可申领居民身份证。

为规范境内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证件类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发布《关于调整中国结算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开户证件类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6年6月20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使用军官证、士兵证开立基金账户,对于已开立的基金账户,不再接受投资者将证件类型变更为军官证、士兵证的账户资料修改申请。

为配合《通知》要求,确保投资者在我公司办理基金交易业务进展顺利,自2016年8月15日起,我公司将不再接受投资者使用军官证、士兵证开立基金账户。对于已开立的基金账户,不再接受投资者将证件类型变更为军官证、士兵证的账户资料修改申请。对于已使用军官证、士兵证开立的基金账户,仍可办理我司开放式基金等相关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本公司客服电话:021-60231999

3、本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