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6-021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出席。
●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董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5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凤明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提案》
同意《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提案》。
同意公司放弃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不参与其交易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6-022号公告。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宋志强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申请
宋志强先生因已到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的职务、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董事会尊重并接受宋志强先生的辞职申请,宋志强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宋志强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6-022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
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事项概述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华杰”),成立于2005年。2007年,公司出资2,315.63万元,获得其37.5%的股权。 2016年6月,北京金玉伟业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玉伟业”)以2,625.00万元的价格受让上海华谊集团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企发”)持有的尔华杰37.50%的股权。尔华杰注册资本4,480.00万元,目前的股东结构为:金玉伟业持有尔华杰37.50%的股权,哈空调持有尔华杰37.50%的股权,自然人代表侯德宝持有尔华杰公司25.00%的股权。
日前,公司接到持有尔华杰25.00%股权的自然人代表侯德宝先生发来的函,函称其拟以华谊企发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尔华杰37.50%股权的成交价格1.5625元/股,转让其持有的450.50万股尔华杰股权(约占尔华杰股权的10.0558%),股权总价为7,039,062.50元,请公司函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于2016年8月10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提案》,决定放弃尔华杰股权优先购买权,不参与其交易行为。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尔华杰近三年的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单位:元
■
三、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的主要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尔华杰公司近年来连续亏损的经营状况和公司资金短缺、资金成本压力大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放弃自然人代表侯德宝先生转让其所持有的上述尔华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参与其交易行为。
本次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公司在尔华杰的持股比例仍为37.50%,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唐宗明先生、李瑞峰先生、张心明先生认为:鉴于尔华杰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放弃尔华杰股权优先购买权,不参与其交易行为。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