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2016-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ST八钢 公告编号:临2016-058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

● 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金额:3,961.01万元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计入2016年诉讼损失170.38万元。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原告: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冶集团”)

被告: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下称“南疆钢铁”)

诉讼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阿克苏中院”)

(二)原告:新疆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下称“电力建设”)

被告: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

被告: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诉讼机构:阿克苏中院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6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三冶集团、电力建设因与南疆钢铁合同纠纷,分别向阿克苏中院提起诉讼(临2016-044公告)。

近日,南疆钢铁收到阿克苏中院民事判决书[(2016)新29民初35号]、[(2016)新29民初36号],判决如下:

(一) 关于三冶集团与南疆钢铁的合同纠纷

判决南疆钢铁向三冶集团支付工程款2,899.36万元、利息27.64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8.56万元。

(二) 关于电力建设与南疆钢铁的合同纠纷

判决南疆钢铁向电力建设支付工程款891.27万元、利息115.98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8.2万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南疆钢铁根据阿克苏中院一审裁定,将上述案件利息及受理费170.38万元计入2016年损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ST八钢 公告编号:临2016-059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子公司诉讼事项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

● 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金额:65万元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计入2016年诉讼损失3.7万元。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新疆埃克普尔控制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埃克普尔”)

被告: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下称“南疆钢铁”)

诉讼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近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疆钢铁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下称“头区法院”)[(2016)新0106民初679号]《民事判决书》,获知:埃克普尔因与南疆钢铁买卖合同纠纷,向头区法院提起诉讼。头区法院一审判决如下:

判决南疆钢铁向埃克普尔支付货款61.30万元、利息2.69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01万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南疆钢铁根据头区法院一审裁定,将上述案件利息及受理费3.7万元计入2016年损益。

二、子公司仲裁事项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庭审阶段

● 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 涉案金额:3,046.70万元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目前处于仲裁庭审阶段,具体影响尚难以评估。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近日,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疆钢铁收到武汉仲裁委员会[(2016)武仲受字第000000406号]《开庭通知书》、《仲裁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人:上实环境控股(武汉)有限公司(下称“上实环境”)

被申请人: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

仲裁机构:武汉仲裁委员会

(二)仲裁案件的事实、请求

上实环境因与南疆钢铁建筑工程合同争议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南疆钢铁支付工程款及运营费2,375.03万元、违约金438.75万元及利息232.92万元。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该案目前处于仲裁庭审阶段,具体影响尚难以评估。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对上述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ST八钢 公告编号:临2016-060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上半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第二十五条、《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16年上半年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