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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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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6-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16-079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禁的限售股份总数为6698.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2%;

2、本次解禁的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8月15日。

一、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先导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27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17,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15年5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1,000,000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8,000,000股。

2015年8月7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分红转增前公司总股本为 68,000,000 股,分红转增后总股本增至 136,000,000 股。2015年9月10日,公司实施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2016年3月8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20股。分红转增前公司总股本为136,000,000 股,分红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 408,000,000 股。2016年3月29日,公司实施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408,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为30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发行前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做出如下承诺:

(1)公司股东上海祺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鹏萱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熠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做出以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公司境内法人股东上海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做出以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3)公司境外法人股东紫盈国际有限公司做出以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 上述股东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所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一致。

3、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4、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8月1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6,98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42%,解禁日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66,98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4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5名,均为法人股东,其中,紫盈国际为境外法人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注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祺嘉(有限合伙)对其所持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减持尚作出如下承诺:“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之锁定期届满后,若本合伙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合伙企业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锁定期满两年内,本合伙企业每年累计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可能达到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的公司每股净资产;本合伙企业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合伙企业减持期间,公司若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注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鹏萱(有限合伙)对所持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减持尚作出如下承诺:“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之锁定期届满后,若本合伙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合伙企业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锁定期满两年内,本合伙企业每年累计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可能达到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合伙企业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合伙企业减持期间,公司若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会将对持股5%以上股东对减持承诺的履行尽监督责任。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先导智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先导智能本次相关解除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