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8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6-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3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不利的市场环境与挑战,为实现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从组织架构、人力资源到经营管理、业绩考核策略出发,围绕年度工作目标,进行了必要的改革,保障了公司在不景气的经营环境下努力实现预期的经营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经营管理所需,调整了组织管理架构,分别国际贸易、国内业务、生产与技术、供应链、投资与管理、财务管理和行政服务等经营与管理领域成立了七大管理中心,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分部考核,有效提高了公司管理效率与效果。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理念,对原有产品持续进行技术改进,提高产品品质,降低工艺消耗,保障产品制造成本的竞争力。同时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药原药及其制剂产品,公司累计申请产品发明专利21件,先后向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欧盟、欧亚等国家和地区申请PCT产品专利2件,获得国内外授权产品发明产品专利11件,其中国内6件,获得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地区授权5件。2016年5月辉丰咪鲜胺产品标准获得世界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FAO/WHO)联席会议认定,成为咪鲜胺第一个国际产品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用药习惯,采取积极主动的农药制剂销售策略,通过公司拥有核心竞争力的差异化“一品”制剂产品的销售带动整体农药制剂的销售,上半年公司农药制剂销售超过4.32亿人民币,同比增长57%,实现了公司产品销售结构的重大突破。农一网的平台化发展已经初现成果,从最初的大宗非专利产品销售,到开始销售新产品和差异化产品,包括中国首家登记、独家登记及多个专利产品,销售实现了同比快速增长,未来农一网将坚守“正品、溯源、优质、优价、创新、创牌”的十二字方针,加大力度进行产品筛选,引进大量新产品,打造一个可为农民真正带来实惠的行业性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将危化品仓储贸易的扩张作为后期业务重点增长领域,重组了经营班子,区别经营品种组织团队进行市场开拓,很快取得成效,销售收入同比增长迅速,初步形成了交易平台式经营模式,将来会成为公司稳定的业务利润增长点。

为聚焦产业,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公司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出售了三家盈利能力较差或亏损的子公司,剥离总资产69,892万元,总负债54,658万元,未来将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与此同时公司积极推进下属子公司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挂牌,坚持成熟一家,推进一家的策略,使子公司在规范经营、风险控制、创造品牌中得到内外发展动力。

公司开展国际创新布局,通过与美国先锋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荷兰先锋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香港合资公司,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带来新的差异化的解决方案,创造新的市场价值,从根本上区别于一般的同质化竞争。公司将与美国先锋公司在细分市场产品的技术开发和应用方面进行深入的合作,一方面在全球开拓辉丰的创新知识产权产品市场,另一方面在中国推广拓展美国先锋公司的知识产权产品和精准农药施药系统。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处置子公司明细如下: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1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等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8月17日在盐城市大丰区城北新区郁金香客栈(226省道与南环大道交叉口,迎宾大道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董事9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仲汉根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 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情况如下:

1、 审议《二〇一六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于2016年8月18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6-063)具体内容于2016年8月18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1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1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2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8月17日在盐城市大丰区城北新区郁金香客栈(226省道与南环大道交叉口,迎宾大道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监事3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卞祥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 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情况如下:

1、 审议《二〇一六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6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于2016年8月18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6-063)具体内容于2016年8月18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2、 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1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1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4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8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起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8月17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 13:00-15:00时;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6日下午 15:00时至2016年8月17日下午15:00时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城北新区郁金香客栈(226省道与南环大道交叉口,迎宾大道1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仲汉根先生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已于2016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58)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等。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731,209,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05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31,083,47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97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6,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小股东是指 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84,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31,113,1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6,28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277,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7901%;反对6,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20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李萍女士作为关联方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该项议案通过。

公司投资者欲了解上述议案的有关情况,可查阅2016年8月2日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等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孙俐、潘春香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 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