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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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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6-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6-031

证券代码:122132 证券简称:12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s/20080204/target=_blank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为签约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协议所涉具体业务尚需签订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合作项目的实施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6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合作将对公司互联网接入、移动转售、OTT、专网服务等全业务发展以及网络建设和运营、创新业务发展等产生积极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晓初

注册资本:13809167.7828万元

主营业务:在全国范围内经营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含本地无线环路业务)、公众电报和用户电报业务、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固定网国内长途电话业务、固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IP电话业务等。

与上市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2016年8月29日,本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双方本着友好务实、协商互利、携手发展的原则,拟在固移电信服务、OTT新媒体运营、物联网应用创新、全球互联网专网服务、SDN/NFV网络重构和能力开放、ICT创新孵化等六个领域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视具体合作情况,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作双方: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简称“联通”)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鹏博士”)

经友好协商,双方本着友好务实、协商互利、携手发展的原则,双方将在“固移电信服务、OTT新媒体运营、物联网应用创新、全球互联网专网服务、SDN/NFV网络重构和能力开放、ICT创新孵化”等六个领域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

本协议是指导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双方针对各项合作内容,明确专项工作小组,逐项加以落实,围绕进一步提升业务发展水平和拓展合作产品,展开全面、深入的合作。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业务合作,双方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一)合作范围

本协议合作范围包括中国联通及其国内外各分支机构;包括鹏博士及其国内外各分支机构。

(二)合作内容

双方将在以下但不限于的六个领域进行合作发展。

1、合作拓展移动、固网电信服务

(1)鹏博士以全国战略级合作伙伴的身份代理联通自有品牌的移动通信业务,联通向鹏博士提供具有竞争力的移动通信产品并保证鹏博士获得当地最高等级代理政策,鹏博士结合自身的宽带业务融合销售联通品牌的移动通信产品,全力协助联通发展移动通信用户,提高市场份额。

(2)联通与鹏博士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合作,并协商签署合作协议。鹏博士将积极拓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市场,进一步提高联通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市场份额。

(3)双方在协商地域开展家庭宽带业务合作运营,联合开发建设双方共同确认用户的业务运营支撑系统,创新性发展用户资源。

(4)双方充分利用各自拥有的大数据资源,协商开展更多基于创新互赢、互联网+等方面的大数据业务合作。

2、合作提升视频传媒运营水平

视频已成为宽带业务最重要的驱动力,联通和鹏博士均在努力发展沃TV和大麦OTT视频业务。鹏博士拥有出色的用户特性分析和个性化传媒运营能力,联通拥有庞大的视频用户群体基础。通过合作,提升双方的视频业务价值和收入规模,并为用户提供行业最出色的视频业务体验。

3、合作物联网应用创新

双方基于联通4G及未来的5G网络,结合鹏博士在感知网建设及智能硬件开发方面的经验,积极开展物联网应用研究、创新和推广,在物联网技术标准制定、智能硬件研发、应用领域及客户群拓展方面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共同促进物联网应用的规模化发展。

4、合作开发全球互联网专网服务市场

伴随中国企业谋求业务全球化的蓬勃需求,基于互联网的高质低成本专网服务市场方兴未艾,双方通过合作,互补共享全球网络资源,服务好走出去的万千民族企业和亿万海外华人。

5、合作推动SDN/NFV网络重构和能力开放进程

SDN+NFV是网络发展趋势,联通与鹏博士均在积极部署SDN网络。双方通过合作、交流、研究、实践SDN网络重构,共同稳定提高网络效率,快速降低SDN部署成本,大幅节约网络维护成本支出,推动网络服务与管理能力升级。

6、合作扶持ICT创新孵化

更多融合发挥电信运营商能力的ICT技术与应用发展是保持电信运营商生生不息的源动力。双方各自发挥在资本、机制、用户基础、网络能力等各个方面优势,共同扶持孵化优秀ICT创新项目,辅佐主业发展和转型,创造更多的资本收益。

(三)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对本协议的修改或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致使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不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要求,双方应及时协商,尽快修改有关条款。

(四)协议的生效、期限与续签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协议期满,经双方同意,可延期或重新签订协议。

合作期限内,合作内容可根据双方实际业务需求,在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自愿扩展本协议合作范围。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为签约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协议所涉具体业务尚需签订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合作项目的实施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影响尚不确定。预计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6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2、本协议的签署,确立了本公司与联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双方立足自身优势和资源,在“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下,通过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双方的业务发展和产品延伸,增强双方的市场竞争力。

3、本次合作将对公司互联网接入、移动转售、OTT、专网服务等全业务发展以及网络建设和运营、创新业务发展等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夯实并扩大基础业务,提升网络质量,改善用户体验,降低业务成本,提高竞争优势,促进公司全球“超宽带云管端”战略的推进和实施,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签约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项目合作业务受到市场竞争态势、合作对方推进力度、市场需求及国家政策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合作业务的实施范围、合作深度及具体推进情况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做好项目论证和市场调研,积极推进具体业务的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9日

●报备文件:鹏博士与联通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