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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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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258 公司简称:庞大集团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不适用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经销及维修养护业务。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司于中国 28 个省、 市、自治区及蒙古国拥有 1,094 家经营网点。 前述 1,094 家经营网点中包括 965家专卖店(其中 4S 店 784家、豪华车城市展厅 19 家)和 129 家汽车市场。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6年上半年,国内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9.22万辆和1,282.98万辆,同比增长分别为6.47%和8.14%,高于上年同期3.83和6.71个百分点。其中乘用车销售1,104.23万辆,同比增长9.23%;商用车销售178.74万辆,同比增长1.87%。

根据公司战略经营规划,公司确定2016年为转折年,继续推进转型升级,在改善传统汽车销售业务的同时,不断开拓并壮大新的业务模式,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的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有了明显改善。公司 201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872,546.85万元,营业利润 18,346.54 万元,净利润 5,657.26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84.48万元。

2016年上半年,公司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 传统汽车业务的明显改善和提升。

报告期内,改善的新车销量、营业收入均同比提高,汽车新车销售和售后毛利率虽略有下降,但公司的金融渗透率、新保率和续保率、精品收入等增值业务均同比有较大提高,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有所提高,为公司的业绩改善奠定了良好基础。

虽然公司的金融渗透率有所提高,但公司融资租赁相比其它金融方式,仍然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公司的二手车业务还没有明显的改善提高;公司的售后维修业务增速缓慢等,上述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2、 公司创新业务蓬勃发展。

报告期内, 公司的新能源汽车业务同比有所增长,但受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的影响,该项业务增速未达预期,预计下半年随着国家及地方政策的明朗,仍然会有较大增幅;平行进口业务上半年因为车源供应不足,基本与上年同期持平,预计全年仍有较大增幅。公司的汽车超市继续扩展,已经达到120多家,汽车超市后劲十足、资源丰富,成为4S店销售模式的有力补充;公司的上门保养业务在北京区域基础上,已经逐步的向全国拓展,公司有望成为全国最大的上门保养服务商,通过“移动中的4S店”上门保养业务可以有效提升出保客户的回店率,提高多项增值业务的收入。公司还与京东金融、工行“融e购”等进行战略合作,借助互联网平台为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3、公司双区制改革效果明显。

公司的品牌大区加区域大区(“双区制”)业务管理方式取得了公司上下的一致认可,有利于整合公司资源、形成合力、提高效率,特别是在车展经济、买断包销、资产盘活、汽车超市等业务方面最大程度的发挥公司的集团优势。通过双区制改革,公司的下属亏损门店门店逐渐减少,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新设子公司为31家,主要有:天津庞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福州庞大盛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安徽庞润隆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广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吉茂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南阳市庞大润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青海庞大鑫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庞大全球鹰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陕西庞大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等;

注销子公司25家,主要有:米脂华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涉县冀东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锦州市庞大伟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阳泉市庞大伟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承德庞大祥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菏泽庞大霸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晋中市乐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

处置的子公司为 1 家,为秦皇岛燕大龙城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另外,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 家,为潍坊春耕广告有限公司。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9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50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

(二)本次会议于2016年8月29日在北京庞大双龙培训中心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三)公司董事人数为14人,亲自出席人数为13人,公司独立董事张毅因出差不能到场参加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史化三代为表决。

(四)本次会议由庞庆华董事长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李金勇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补选董事武成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都、张毅、武成组成,其中王都为主任委员;同意董事武成先生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补选董事陈希光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高志谦、史化三、陈希光组成,其中高志谦为主任委员。

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并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条件如下:

1. 发行规模: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注册额度内可循环发行。

2. 发行期限: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分批次发行,单只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3. 发行利率: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决定。

4.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 资金用途: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

6. 决议有效期: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根据适用法律以及届时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全权决定/办理注册发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主承销商、承销方式、发行时机、发行额度、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投向等具体发行方案,并签署必要的文件和办理必要的手续等。

2.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注册/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生效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第(五)项议案为前提条件。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6 年 9 月 14日 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 (四) 、(五)、(六)项议案提交该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9 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51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8月24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

(二)本次会议于2016年8月29日在北京庞大双龙培训中心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三)公司监事人数为3人,亲自出席人数为3人。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栋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八)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2、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52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8月29日,经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1、 原《公司章程》 第六条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8,011.3402万元”。

现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7,506.3402万元”。

2、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汽车销售;汽车租赁;经营租赁;农用机动运输车、建筑工程机械及设备租赁销售、租赁;汽车展览、展示;汽车装饰;电器机械、建材(不含木材、石灰)、汽车配件批发、零售;二手车买卖代理;市场管理咨询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代理险种: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 经营至 2019 年 4 月 28 日);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电子产品销售;融资租赁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其他印刷品(至 2017 年 3 月 20 日);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货运(普货)及配载(限分支凭许可证经营)。”

现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汽车销售;汽车租赁;房屋、场地租赁;农用机动运输车、建筑工程机械及设备租赁销售、租赁;汽车展览、展示;汽车装饰;电器机械、建材(不含木材、石灰)、汽车配件批发、零售;二手车买卖代理;市场管理咨询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代理险种: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电子产品销售;融资租赁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其他印刷品;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货运(普货)及配载(限分支凭许可证经营)。”

3、 原《公司章程》 第十八条新增:“2016年,公司向232名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该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登记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19,495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667,506.3402万股,注册资本增加至667,506.3402万元人民币。”

4、 原《公司章程》 第十九条为:“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648,011.340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667,506.340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58 证券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53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14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冀斯巴鲁大厦C座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14日

至2016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联系方式

1、登记时间:2016年9月9日 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传真或信函均可,传真:010-53010226。

(二)参加现场会议所需的文件和凭证

1、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有效证明。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环外王四营乡黄厂路甲3号,庞大双龙培训中心四楼证券部

2、联系人: 申雨薇 联系电话:010-53010230

3、传真:010-53010226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54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基本方案

1. 发行规模: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注册额度内可循环发行。

2. 发行期限: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分批次发行,单只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3. 发行利率: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决定。

4.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 资金用途: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

6. 决议有效期: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二、关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根据适用法律以及届时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全权决定/办理注册发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主承销商、承销方式、发行时机、发行额度、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投向等具体发行方案,并签署必要的文件和办理必要的手续等。

2.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注册/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该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还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