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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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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6-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16-025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9月2日以书面、传真、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9月9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郑鹏远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关联方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罗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关联方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罗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16-026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16-026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关于为关联方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

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力”)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本次拟担保金额为江苏海力银行贷款美元4,000万元(可折算为人民币借款),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96,043.60万元、美元2,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8 月24日、2015年9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为江苏海力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行”)申请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美元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期限自2015年10月9日起至2016年10月8日止,并于2015年9月28日与国开行签署了《32102011501100000769 号贷款合同的保证合同》。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11月1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15-054号公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浆业”)拟为上述江苏海力向国开行申请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到期续贷业务提供担保,贷款金额为美元4,000万元(可折算为人民币借款),贷款期限为一年,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不属于公司于2016年2月1日召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化工”)及其子公司江苏海力2016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2月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16-010号公告。

本次担保尚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石化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杨延良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己二酸及其副产品精苯、硝酸、环己烷、甲苯、二甲苯制造;己内酰胺及其副产品硫酸铵制造;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江苏海力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9.70亿元,总负债为26.67亿元,流动负债合计22.77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3.03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21亿元,净利润0.90亿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江苏海力总资产为43.17亿元,总负债为29.74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合计25.20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3.43亿元;2016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5.37亿元,净利润0.36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杨延良先生持有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90.00%的股权,目前博汇集团持有本公司25.88%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杨延良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博汇集团持有海力化工19.00%的股份,同时杨延良先生持有山东科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润投资”)83.34%的股权,科润投资持有海力化工53.00%的股份,杨延良先生为海力化工的实际控制人,而江苏海力为海力化工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博汇浆业与江苏海力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江苏海力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博汇浆业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 10.1.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该担保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该担保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签署合同情况履行公告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江苏海力目前经营状况稳定, 此次担保用于江苏海力银行贷款到期续贷业务,风险相对较低,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9,953.33 万元、美元2,000.00 万元(除对子公司担保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外),子公司对本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0.00 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1,680.22万元、欧元5,700.00万元、美元4,000.00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11,633.55万元、欧元5,700.00万元、美元6,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14%,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201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2016-027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26日 下午2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26日

至2016年9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6年9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16-026号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除了持有上述证件外,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6年9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3、登记地点: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533—8539966 传真:0533—8539966

邮编: 256405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