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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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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9版)

在本次交易全部先决条件得到满足的前提下,公司与天利石化应协商确定资产交割日,并互相协助办理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范围内的股权、土地、房产、机器设备、车辆等主要财产交付、过户、变更登记至天利石化名下的相关法律手续。自资产交割日起,标的资产的风险、收益、负担由公司转移至天利石化。

任何一方存在虚假不实陈述的情形和/或违反其声明、保证、承诺,不履行其在本次资产出售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其他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前述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损益归属

标的资产交割后,公司、天利石化可协商适时提出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确定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内标的资产的损益。该等审计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

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资产交割日(包含当日)的损益,均由公司享有或承担。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安排

标的资产中所包含的全部债权,在通知该等债权对应的债务人后,由天利石化享有;标的资产中所包含的全部债务,在征得该等债务对应的债权人同意后,由天利石化承担。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员工安置

标的资产对应员工安置事项,应以“人随资产走”为原则,就其所涉及的员工劳动关系、薪资、社保和福利待遇等事项,公司与天利石化将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予以处理,并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员工安置方案后具体执行。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 决议有效期

本次资产出售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

1. 发行方式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为中石油集团,其以等值的部分标的资产为对价认购新增股份。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所作出决议的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73元/股,该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发行数量

根据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和暂定交易价格测算,公司向中石油集团发行的对价股份总数不超过404,464.99万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调整发行价格的,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由公司和中石油集团在审议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董事会召开前或同时签署补充协议正式确定,且尚需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调价机制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引入本次购买资产的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1)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本次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价格不进行调整。本次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2)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3)价格调整触发条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前,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有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前召开会议审议是否对重组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a、上证综指(000001.SH)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20个交易日中至少10个交易日相比于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6年2月19日)收盘点数(即2860.02点)跌幅超过10%;

b、建筑行业(证监会)指数(883005.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2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相比于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6年2月19日)收盘点数(即2018.52点)跌幅超过10%。

(4)调整机制

当价格调整触发条件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前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重组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若①本次价格调整方案的触发条件满足;②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价格调整幅度为公司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上证综指(000001.SH)/建筑行业(证监会)指数(883005.WI)收盘点数的算术平均值较公司股票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6年2月19日)上证综指(000001.SH)/建筑行业(证监会)指数(883005.WI)收盘点数累计下跌的百分比。若上证综指(000001.SH)、建筑行业(证监会)指数(883005.WI)同时满足调价条件,则以上述计算后上证综指(000001.SH)/建筑行业(证监会)指数(883005.WI)累计下跌百分比较少者作为调价幅度。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锁定期

就中石油集团在本次发行中认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自中石油集团获得的对价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中石油集团所获得的对价股份的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中石油集团所获得的对价股份的股份发行价格,中石油集团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的对价股份之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中石油集团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上市安排

全部新增股份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本次交易配套融资的发行方案

1. 发行方式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配套融资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以其自有资金)、QFII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上述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所作出决议的公告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4.73元/股,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股份发行定价原则为询价发行,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发行股数。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配套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购买资产交易作价的100%。根据标的资产预估值,预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00,000.00万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的股份发行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股份发行价格。

根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预计数600,000.00万元、发行价格下限4.73元/股计算,公司向其他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26,849.89万股。具体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确定金额和具体发行价格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发行数量随之作出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本次购买资产对应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进行确定,且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分别予以核准。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所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调价机制

在本次交易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走势,结合重组发行价格调整情况,并经合法程序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为调价基准日),对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进行一次调整,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为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且不低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锁定期安排

公司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12个月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上述特定投资者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 上市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决议有效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中石油集团,本次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为公司现有股东石化总厂与天利实业合资设立的天利石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李德学、苟永红回避表决,由非关联监事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准予公告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制作了《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李德学、苟永红回避表决,由非关联监事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中石油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整体方案、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本次购买资产项下股份发行及认购、债权债务安排及人员安置、交割、期间损益、过渡期安排、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交易双方的声明保证与承诺、税费、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违约责任、保密、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相关事项进行明确约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李德学、苟永红回避表决,由非关联监事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天利石化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出售协议》,对本次资产出售的标的资产、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债权债务处理及人员安置、交割、期间损益、过渡期安排、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交易双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税费、协议生效、变更与解除、不可抗力、违约责任、保密、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进行明确约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李德学、苟永红回避表决,由非关联监事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次交易前,中石油集团通过石化总厂间接持有公司16.34%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实施后,中石油集团及石化总厂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30%。中石油集团已承诺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上述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可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的情形,因此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其免于因参与本次交易增持公司股份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李德学、苟永红回避表决,由非关联监事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的议案》

本次交易实施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中石油集团,公司实施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因此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李德学、苟永红回避表决,由非关联监事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上交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李德学、苟永红回避表决,由非关联监事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监事会对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作出如下审慎判断:

1.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具备开展主营业务的相关资质和许可证书,其中部分资质、许可证书正在履行变更程序,因资质和许可证书变更事项引致的经营风险已作出特别提示;本次重组所涉及的相关报批事项已在重组预案中详细披露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2. 本次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中石油集团所持目标公司的各100%股权,中石油集团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拟转让的股权之上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目标公司亦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 本次购买资产及资产出售,有利于继续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也有利于公司在人员、 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4. 本次购买资产及资产出售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中石油集团已就本次交易出具《保持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规范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等承诺,在相关各方切实履行有关承诺时,有利于公司继续增强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李德学、苟永红回避表决,由非关联监事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议案》

同意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法律、审计及评估服务。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石油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次购买资产的7家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规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的关联交易,公司拟与中石油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等原则、双方权利义务、期限及具体服务合同的终止、双方的陈述和保证、公告、通知、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事项进行原则约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李德学、苟永红回避表决,由非关联监事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ST天利 公告编号:临2016-084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股票

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筹划涉及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22日起停牌。经有关各方论证协商,因所筹划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16年2月27日,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6-005号),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29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6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6-010号),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2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2016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6-027号),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2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2016年5月28日及6月29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重组进展公告》(临2016-047号)及《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6-053号),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2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2016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6-067号),公司股票自2016年7月29日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告。

2016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配套文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