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2016-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6-036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对外投资事项,进入在线教育领域,预计交易方式为现金收购、利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等,预计总投资12亿元至20亿元。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引起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9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9月3日在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重大事项仍处于尽调、洽谈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待发布相关公告后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6-037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7月21日,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控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质押手续,将所持35,000,000股(占总股本4.44%)公司股份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证券质押登记证明编号:1407210003、1407210004,股份质押冻结期限从质押登记日至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由于以上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质押担保合同到期,2016年9月9日,宏润控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将质押给杭州银行的49,000,000股(原质押股数为35,000,000股,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质押股数变更为4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44%)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截至本公告日,宏润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95,363,593股,占公司总股本44.93%。宏润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总数为338,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0.70%。

特此公告。

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6-03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控股”)函告,获悉宏润控股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宏润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95,363,593股,占公司总股本44.93%。宏润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总数为368,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3.43%。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质押合同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6-039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公司监事会现有成员数为2人,低于公司章程要求的3人。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9月9日上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何秀永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增选林爱珠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9月10日

林爱珠简历

林爱珠,女,1957年出生,经济师。1994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监事、财务部结算中心主任、副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