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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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及股权质押登记解除的公告

2016-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36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及股权质押登记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昌晟集团”)关于将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及股权质押登记解除的通知:

弘昌晟集团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868,55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3.30%)质押给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进行融资,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09月1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09月12日,已由湘财证券于2016年09月13日办理了申报手续。

弘昌晟集团质押给湘财证券的本公司股份5,611,673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3.81%)已由质押双方于2016年09月13日申请解除质押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弘昌晟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8,373,89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83%(所持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38,614,365股,占弘昌晟集团持股总数的79.8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21%。

二、股份质押的目的

弘昌晟集团此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弘昌晟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资金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

四、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未出现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根据质押协议约定,本次交易设定履约保障比例警戒线,若本公司股价波动到警戒线时,弘昌晟集团将采取补充质押、部分偿还本金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