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6-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4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14日,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该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4日

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5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9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上述资金,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万里股份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7)。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5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5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已发表相关意见。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万里股份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8)。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14日

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6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9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万里股份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7)。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5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5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万里股份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9月14日

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7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9月14日,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股份”或“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76号文核准,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578,4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8,18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139,358.7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7,858,825.25元。该事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8-21号)验证确认,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该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3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4年9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5年7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6年7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三、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 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限届满之前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解决临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万里股份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万里股份业务发展的需要,且未违反其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万里股份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

(3)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万里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4)万里股份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万里股份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万里股份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47 证券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8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6年9月14日,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股份”或“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76号文核准,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578,4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8,18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139,358.7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7,858,825.25元。该事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8-21号)验证确认,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该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方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1、理财产品品种

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3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5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10,000万元,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于2014年9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5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证券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公司继续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4500万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七、保荐机构意见

万里股份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万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周转需要。

万里股份本次继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此事项。

八、备查文件

1、万里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万里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万里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