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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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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关于对东证融汇—亚泰热力供热
合同债权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2016-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8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关于对东证融汇—亚泰热力供热

合同债权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供热合同债权资产证券化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泰热力”)以一定期限内亚泰热力依据特定供热合同的约定,对特定用户享有的按期收取热费的合同债权及其从权利作为基础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告详见2016年5月19日和2016年6月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第十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认购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东证融汇-亚泰热力供热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同意亚泰热力委托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融汇”) 设立《东证融汇-亚泰热力供热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公告详见2016年8月2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近日,公司收到了东证融汇转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证函〔2016〕1748号《关于对东证融汇——亚泰热力供热合同债权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以下简称“无异议函”),主要内容如下:

东证融汇——亚泰热力供热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按照无异议函的相关要求,积极配合东证融汇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