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9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1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不超过28,985,507股(含28,985,507股),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内,因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原因等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9,881,507股(含19,881,507股)。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内,因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原因等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审议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募集资金投向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铸造旧砂处理及再生循环利用项目”拟由公司组织实施。“重大能源装备的关键部件智能制造加工项目”拟通过全资子公司辽宁福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实施。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4,295.6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重大能源装备的关键部件智能制造加工项目”拟通过全资子公司辽宁福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实施。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除上述调整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审议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议案二:关于审议《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修订内容相应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后的预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编号:临2016-43)。

审议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议案三:关于审议《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修订内容相应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后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审议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议案四:关于重新出具《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号:临2016-04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议案五:关于审议《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相关主体的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修订内容相应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相关主体的承诺(修订稿)》,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相关主体的承诺(修订稿)的公告》(编号:临2016-04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议案六: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6年10月11日下午2: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2016年9月2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鞍股份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9月 22日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47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1日上午11: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于2016年9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轶妍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调整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结合近期国内资本市场的变化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的战略规划、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经慎重考虑和研究,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投向等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不超过28,985,507股(含28,985,507股),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内,因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原因等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9,881,507股(含19,881,507股)。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内,因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原因等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募集资金投向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铸造旧砂处理及再生循环利用项目”拟由公司组织实施。“重大能源装备的关键部件智能制造加工项目”拟通过全资子公司辽宁福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实施。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4,295.6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重大能源装备的关键部件智能制造加工项目”拟通过全资子公司辽宁福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实施。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除上述调整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议案二:关于审议《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修订内容相应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后的预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编号:临2016-43)。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议案三:关于审议《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修订内容相应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后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议案四:关于重新出具《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号:临2016-04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议案五:关于审议《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相关主体的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修订内容相应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相关主体的承诺(修订稿)》,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相关主体的承诺(修订稿)的公告》(编号:临2016-04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16- 048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0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0月11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郑路8号公司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0月11日

至2016年10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 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6、临2016-047)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

2、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来信需或传真请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4、 现场登记时间:2016年10月9日9:00—15:00

股东的信函或传真到达日不迟于2016年10月9日16:00

登记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郑路8号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 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 公司办公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郑路8号

联 系 人:杨玲、秦帅

联系电话:0412-8437608

传 真:0412-8492100

邮 编:114016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0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