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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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告

2016-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66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 2030万元

●委托理财期限:自2016年9月20日起不超过48个月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效益,在平衡好资金的前提下,于2016年9月20日与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信托”)签署集合资金信托合同,以自有资金认购爱建信托发行的“爱建信托?海峡基金一期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金额2030万元,持有期限不超过48个月,可视情况提前终止。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有权批准机构批准。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46号3-8层

法定代表人:周伟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

主要股东: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其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对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爱建信托最近三年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和经营收入仍实现了稳健增长。其中,近三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分别实现净利润36508.56万元、45666.66万元、52088.19万元,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

3、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爱建信托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4、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2015年年末,爱建信托总资产为487,882.99万元,净资产为383,445.50万元,营业总收入为96,528.51万元,营业利润为70,434.71万元,净利润为52,088.19万元。[上述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以自有资金受让“爱建信托?海峡基金一期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期限不超过48个月,可视情况提前兑付。信托计划受托人将主要以合伙企业分配的投资收益、因退伙而返还的实缴出资额、转让或处置有限合伙份额以及其他因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产生的收益等作为现金形式信托利益的来源,分配给受益人。

受托人应于各信托利益计算日计算受益人的当期信托利益,并于信托利益计算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当期信托利益分配。

本信托计划系投资类信托,收益率为非保本浮动利益。

(二)产品说明

“爱建信托?海峡基金一期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发起人系爱建信托,设立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设立时总规模不超过1.1亿份,目前总量为1150万份,公司认购总份额为2,030万元,目前已出资认购首期230万元。

“爱建信托?海峡基金一期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信托目的:全体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认(申)购信托单位并加入信托计划,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将信托资金加以集合运用,主要用于投资于海峡能源产业基金一期(厦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份额,有关合伙份额及收益分配的具体内容以受托人与普通合伙人、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的约定为准。闲置资金用于银行存款或现金类产品。受托人以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形成的收入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为投资者获取投资收益。

该信托计划的主要保障措施:

《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如下内容: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有限合伙谋求最大利益。若因普通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受到重大损失,普通合伙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合伙的投资目标为对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为主的投资,从资本收益中为合伙人获取良好回报。有限合伙不得从事法律、法规以及合伙协议禁止有限合伙从事的活动。

有限合伙取得的回收资金不得用于滚动投资,且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及时分配。

最后一次进行分配时,合伙企业应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合伙企业整体以及项目投资对应的收益、亏损、费用等进行专项审计,如有限合伙人提出合伙企业收益分配方案和结果与该审计结果不一致的,可要求重新核算和分配。

“爱建信托?海峡基金一期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投资管理运用中可能存在以下风险,如:法律、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合伙份额投资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托提前终止或延期风险,管理风险,保管人风险,普通合伙人道德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

爱建信托作为受托人承诺本着恪尽职守,遵守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但不承诺信托财产本金不受损失、不承诺最低收益。

(三)敏感性分析

公司此次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未来将产生信托计划收益,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

(四)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信托计划所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基金具有较为雄厚的实力及资源,所投资的最终标的较为清晰明确,预期的收益空间较大,抗风险能力较强。有限合伙企业/基金在对外投资获取收益后即向投资人进行分配,较好地避免了已取得的投资收益无法及时兑现的风险。此次委托理财经公司内部有权机构批准后实施,公司将随时跟踪该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和项目进度,及时了解风险信息,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要求受托人爱建信托作出相关说明并提供风险防范预案,同时采取必要措施,控制和化解风险。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相关情况。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进行委托理财(不含本次)的发生金额为91,460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