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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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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公告编号:2016-042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9月25日9:30在兰州市西固区合水北路3号公司办公楼504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另有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世猛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下述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2016年9月19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458.165万元,拟置换金额为1458.165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43)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则以及《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中不超过39,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计划将上述资金分三笔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044)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5)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公告编号:2016-043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

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458.165万元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458.165万元。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90号)核准,公司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数量39,754,4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12.50元人民币/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96,93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9,230,614.6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993号)。

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6年9月19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458.165万元,拟置换金额为1458.165万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鉴证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203】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58.16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458.165万元置换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且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天华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公告编号:2016-044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9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90号)核准,公司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数量39,754,4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12.50元人民币/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96,93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9,230,614.6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993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则以及《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中不超过39,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计划将上述资金分三笔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39,5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9,5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

五、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1、天华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计划符合天华院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天华院内部制度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天华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和降低财务支出,提升天华院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天华院内部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天华院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编号:2016—045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第七次董事会于2016年9月25日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90号),公司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数量39,754,4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12.50元人民币/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9月8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并已于2016年9月10日发布了《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详见2016年9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的公司2016-038号公告),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事项已经完成,按照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如下::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公告编号:2016-046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9月25日11时在兰州市西固区合水北路3号公司办公楼504#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明业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下述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458.165万元置换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9,5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