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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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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6-120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9月27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9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小如先生主持,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目前国内资本市场变化情况及整体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并与保荐机构等多方反复沟通,决定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达华智能: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保障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提高抵御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拟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等办理具体事宜。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达华智能:关于公司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6-121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16年9月27日前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彩霞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综合考虑目前国内资本市场变化情况及整体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并与保荐机构等多方反复沟通,决定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达华智能: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6—122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以及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2月4日、2016年4月1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于2016年5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190号),2016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1190号)。

由于近期国内资本市场的变化情况,以及反馈意见中涉及的相关事项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需进行调整等原因,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中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2016年8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61190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二、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目前国内资本市场变化情况及整体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并与保荐机构等多方反复沟通,决定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三、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6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向中国证监会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等有关后续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主要是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整体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的综合考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程序合法、有效。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等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6—123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保障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提高抵御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拟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本次公司拟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等办理具体事宜。

本次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

一、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

1、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2、本次发行安排: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公司将择机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3、发行面值:人民币壹佰元(RMB100.00元)

4、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

5、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6、发行利率:发行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并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最终确定

7、发行对象: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8、资金用途:置换或偿还公司及控股公司银行借款、补充营运资金等

9、主承销商:暂不确定

10、发行方式:采用集中簿记建档方式

11、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二、董事会授权事项

1、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资金用途等与短期融资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类公告等;

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4、其他一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要行动;

5、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借款以及补充公司运营资金。该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及风险,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6-124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达华智能: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116),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将于2016年10月10日上午9:30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泰丰工业区水怡南路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0月10日(星期一)上午9:30

4、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0月9日(星期日)—2016年10月10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9日下午15:00—2016年10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泰丰工业区水怡南路9号公司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27日(星期二)

7、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投票。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9月2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本次所有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6年6月4日、2016年9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五)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9月27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中山市小榄镇泰丰工业区水怡南路9号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政编码:52841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

3、登记时间: 2016年9月27日(星期二)9:00—11:30,13:30—17:00;

4、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韩洋、张高利

联系电话:0760—22550278

联系传真:0760—22130941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12;

2.投票简称:达华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投票当日,交易系统将挂牌公司投票证券:投票证券代码“362512”,投票简称“达华投票”。

4.在投票当日,达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3。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具体如下表:

注: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可对一项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按任意次序多笔委托;如欲快速对全部议案同一投票,可选择申报买入总议案。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多个议案,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6年10月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账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如不能申请成功,请返回重新操作。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证证券交易所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服务密码激活5分钟后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可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报5分钟后注销,注销后可重新申请:

(2)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达华智能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服务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确定并发送投票结果。

4、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9日15:00至2016年10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3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张高利、梁锦桦

联系电话:0760-22550278

联系传真:0760-22130941

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泰丰工业区水怡南路9号

邮编:528415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将另行通知;

5、附件为授权委托书及回执样本。

七、备查文件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

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 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 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 视为受托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结 束时。

回 执

截止2016年9月27日,我单位(本人)持有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签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6—125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小如先生的通知,蔡小如先生将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因四舍五入,小数点存在误差)

蔡小如先生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的1,100,000股(占其本人持股总数的0.24%,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1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2016年9月28日办理完毕解除质押手续。蔡小如先生于2016年3月30日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1,1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进行融资(详见公司于 2016年4月6日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达华智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2)。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蔡小如先生持有公司 454,947,181 股股份(其中蔡小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51,968,001 股股份,通过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华润信托*润金7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间接持有公司2,979,180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1.53%,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13,298,168 股,占其本人持股总数的24.9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0.34%;高管锁定股份 341,649,013 股,占其本人持股总数的75.1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1.19%。2016年9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110,318,98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7%)协议转让给珠海植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次协议转让尚须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因四舍五入,小数点存在误差)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蔡小如先生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233,015,000股,占蔡小如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51.22%,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27%,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股;处于质押状态的高管锁定股份233,015,000股,占蔡小如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51.22%,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27%。(因四舍五入,小数点存在误差)

备查文件:

《交易成交单》

《交易委托单》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