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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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6-041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上午10:00以现场方式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公司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9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会议应到董事5名,现场参会董事5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钱芳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被提名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吴明福先生、钱芳女士、陈鸿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黄鹏先生、张雪芬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鹏先生、张雪芬女士均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待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董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 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 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29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明福先生: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1948年出生,中国台湾籍,高中学历。1985年创建台湾罗普斯金并任董事长;1993年到大陆投资设立公司前身罗普斯金花格网,历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罗普斯金控股董事、铭富控股董事、福禄寿门窗董事长、台湾罗普斯金董事长。同时吴明福先生还担任苏州市台胞投资企业协会相城区分会副会长、苏州大学董事等职务,荣获苏州市人民政府授予的“苏州之友荣誉奖”、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授予的“行业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现兼任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铭富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福禄寿门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吴明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控股股东罗普斯金控股持有公司65.46%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钱芳女士:副董事长、总经理。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4年-1998年任罗普斯金花格网总经理助理;1998-2007年历任罗普斯金花格网董事,罗普斯金有限公司董事。现兼任苏州铭德铝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钱芳女士持有公司4.66% 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鸿村先生:董事、副总经理。1969年出生,中国台湾籍,大专学历。1992-1995年任台湾罗普斯金业务员,1995-2007年历任罗普斯金花格网业务员、业务经理,罗普斯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上海铝业行业协会理事、苏州铭德铝业有限公司经理、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经理。

陈鸿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9年出生,博士,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88年以来,历任苏州大学会计学副教授、教授、系主任,以及财税学博士生导师;同时兼任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胜利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鹏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黄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雪芬女士: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83年开始在苏州大学会计系工作,历任会计系讲师、系书记、系主任。2002年至2012年任江苏省预算会计研究会常务理事;2009年至今任苏州大学高职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008年至今任中国会计学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专业委员会委员、苏州大学会计系系主任。张雪芬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雪芬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6-042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09月29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公司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9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及其他列席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珑梅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四、 公司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股东推荐,拟提名俞军先生、吴立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俞军先生目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其任职截止日为2016年10月23日,如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俞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位。

上述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9月29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俞军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98-2000 年任职于苏州吴县东山宾馆会计,2000-2007 年历任罗普斯金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俞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4,000 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立力女士: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9-2014年历任泰科电子(苏州)有限公司高级人事行政经理、汽车事业部人事总监,2014-2015年任威特力创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高级人事行政经理、艾普尔换热器(苏州)有限公司高级人事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总监。

吴立力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6-043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涉及金额2,500万元,根据公司相关议事规则,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增资事项概述

1、 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500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恒金属”)进行增资,增资后铭恒金属注册资本变更为22,1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不变。

2、 本次增资实现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本次增资金额2,5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本次增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次增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 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二、 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2、 公司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春申路

3、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22日

4、 法定代表人:吴明福

5、 注册资本:19,600万元整

6、 经营范围:高精度铝合金材料的研发;铝合金铸锭(棒)的生产与销售;废铝再生及综合利用、自有厂房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7、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201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审计,2016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 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铭恒金属的销量不断增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亦不断增长,公司此次向子公司铭恒金属增资2,500万元,有利于改善其流动资金状况,有助于其业务发展,提升其盈利能力,有利于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6-044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28日(周五)下午14点

(2)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6年10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6年10月27日15:00至2016年10月28日15:00。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三楼会议室

5、 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出席对象:

(1)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6年10月24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选举吴明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钱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选举陈鸿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

(1)选举黄鹏先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选举张雪芬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俞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吴立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以将所持全部表决票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名候选人,但不得超过其拥有全部表决权数的最高限额(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候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

上述议案已经2016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16年9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的法人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10月25日下午4: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6年10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6:30。

3、 登记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 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邮编:215143

(3) 联系电话:0512-65768211

(4) 传真:0512-65498037

(5) 联系人:夏金玲

四、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333

(2) 投票简称:罗普投票

(3) 投票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投票当日,“罗普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并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1为选举独立董事,则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如议案2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2.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2、 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27日15:00至2016年10月28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五、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29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注:此委托表决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项选择同意、反对或期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6-045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6年9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经全体与会代表投票表决,决议选举杨珑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职工代表监事杨珑梅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29日

附件:简历

杨珑梅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94-2007年历任罗普斯金花格网文员、会计,罗普斯金有限公司会计。现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杨珑梅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6-046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的补充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现将各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补充公告如下: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明福先生: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1948年出生,中国台湾籍,高中学历。1985年创建台湾罗普斯金并任董事长;1993年到大陆投资设立公司前身罗普斯金花格网,历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罗普斯金控股董事、铭富控股董事、福禄寿门窗董事长、台湾罗普斯金董事长。同时吴明福先生还担任苏州市台胞投资企业协会相城区分会副会长、苏州大学董事等职务,荣获苏州市人民政府授予的“苏州之友荣誉奖”、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授予的“行业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现兼任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铭富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福禄寿门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吴明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控股股东罗普斯金控股持有公司65.46%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钱芳女士:副董事长、总经理。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4年-1998年任罗普斯金花格网总经理助理;1998-2007年历任罗普斯金花格网董事,罗普斯金有限公司董事。现兼任苏州铭德铝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钱芳女士持有公司4.66% 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鸿村先生:董事、副总经理。1969年出生,中国台湾籍,大专学历。1992-1995年任台湾罗普斯金业务员,1995-2007年历任罗普斯金花格网业务员、业务经理,罗普斯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上海铝业行业协会理事、苏州铭德铝业有限公司经理、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经理。

陈鸿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9年出生,博士,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88年以来,历任苏州大学会计学副教授、教授、系主任,以及财税学博士生导师;同时兼任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胜利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鹏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黄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雪芬女士: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83年开始在苏州大学会计系工作,历任会计系讲师、系书记、系主任。2002年至2012年任江苏省预算会计研究会常务理事;2009年至今任苏州大学高职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008年至今任中国会计学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专业委员会委员、苏州大学会计系系主任。张雪芬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雪芬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监事候选人简历

俞军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98-2000 年任职于苏州吴县东山宾馆会计,2000-2007 年历任罗普斯金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俞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4,000 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立力女士: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9-2014年历任泰科电子(苏州)有限公司高级人事行政经理、汽车事业部人事总监,2014-2015年任威特力创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高级人事行政经理、艾普尔换热器(苏州)有限公司高级人事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总监。

吴立力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杨珑梅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94-2007年历任罗普斯金花格网文员、会计,罗普斯金有限公司会计。现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杨珑梅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