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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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6-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6-42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6年9月23日向我公司下发了《关于对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141号),我公司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如下回复:

问询及答复

问题一、大宗商品贸易经营情况

1.半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6 亿元,同比增加241.65%,实现归母净利润-3827.16 万元,公司本期营收大幅增长主要系大宗商品贸易增加所致。报告期公司大宗商品贸易的毛利率仅0.09%,盈利水平较低。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大宗商品贸易的具体品种、业务模式、盈利情况及同比变化情况;(2)报告期大宗商品贸易的采购、销售情况,包括前五名客户名称、采购及销售金额、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请结合大宗商品贸易行业现状,补充说明公司在盈利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大规模增加该项业务投入的原因及合理性。

2.半年报披露,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本期发生额为 18.27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16.41%,与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不相匹配。请结合公司大宗商品贸易的开展情况,补充披露本期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但营业税金同比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答复:1、(1)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主要是采购和销售阴极铜,业务模式为现货交易,2016年1-6月份的实现收入为:14.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1.65%。

(2)a. 报告期公司与以下三家实际发生采购:

b. 报告期公司与以下三家实际发生销售:

(3)公司目前处于产业转型过程中,公司原电子产业衰落,公司已基本将其资产处理完毕,为了增加公司营业收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且为了公司能在产业转型过程中把风险降到最低,充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增加了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投资。同时,公司与关联方大通铜业进行大宗贸易,因大通铜业有多年的业务经验及风险控制能力,大大降低公司转型过程中的风险。

2、本期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但营业税金同比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因大宗商品贸易的毛利率比较低,应交增值税额减少导致增值税附加相应减少。

问题二、关于关联交易及预付款项

3.根据公司前期信息披露,公司每年向控股股东关联企业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铜业”)支付大额预付款。半年报披露,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19.11 亿元,同比增加 25.93%,其中预付给大通铜业 17.46 亿元,占比高达 91.46%。请补充披露:(1)结合行业惯例,说明上述业务采用大额预付款结算的必要性及合理性;(2)请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 2014 年-2016 年上半年你公司与大通铜业的预付款发生额和实际采购金额,请核实并说明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3)请结合向大通铜业的采购品种,说明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4)除上述预付款项外,你公司与大通铜业之间的其他资金往来情况;(5)除大通铜业外,其他关联方的预付款情况,包括单位名称、预付款发生额、关联交易金额等。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答复:3、(1)大通铜业有多年的业务经验及风险控制能力,大大降低公司转型过程中的风险。同时,公司向天津大通采购支付相应的预付款,获得了可随时要求天津大通在收到指令后3个工作日供货的权利,此项权利降低了公司从事电解铜大宗贸易的风险。

(2)2014 年-2016 年上半年公司与大通铜业的预付款发生额和实际采购金额:

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

公司为了实现转型目标,扩大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且鉴于大通铜业有多年的业务经验及风险控制能力,能够大大降低公司转型过程中的风险。公司根据经营计划分别在2014年、2015年、2016年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大通铜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公司上述预付款项的支付均在日常关联交易审议通过范围之内。同时,公司向天津大通采购支付相应的预付款,获得了可随时要求天津大通在收到指令后3个工作日供货的权利,此项权利降低了公司从事电解铜大宗贸易的风险。

公司除上述预付款项与大通铜业往来外,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同时,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大通铜业的预付款余额约13.7亿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对大通铜业的预付款余额约17.46亿元,2016年1-6月,公司向大通铜业采购金额约为14.7亿元。且公司关联交易价格与国家相关交易平台价格保持一致,实际交割价格公允。

总之,由于目前大宗商品贸易行情较为低迷,公司随即交割减少,造成上述预付款情形。但是,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手续,且为了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公司通过支付预付款的形式取得了随时要求发货的权利,降低了公司交易风险。同时,公司也将按照经营计划和大宗商品贸易市场行情完成相应贸易业务。公司上述预付款支付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计划业务,不存在其他资金使用,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3)公司大宗贸易采购品种都是阴极铜,我公司与大通铜业的交割价格与国家相关交易平台价格保持一致,交易价格公允。

(4)除上述预付款项外,我公司与大通铜业之间无其他资金往来。

(5)除大通铜业外,我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不存在支付预付款的情况。

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会计师意见情况说明:会计师出具意见需通过其公司内部审核流程,未能及时出具。根据公司沟通预计10月中旬出具,届时公司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问题三、关于应收账款

4.半年报披露,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共计 9081.89 万元,账龄均为 5 年以上。请补充披露公司 2014 年-2016 年上半年期末前五名应收账款的交易对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所涉及的交易事项、超过 5 年未结算的原因。

答复:4、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均属于原电子产品销售所致)

a. 2014年应收账款前五名

b. 2015年应收账款前五名

c. 2016年应收账款前五名

备注:上述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