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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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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110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现将会议的相关情况及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26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传达给公司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2016年9月28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三、公司9名董事参与审议了会议的相关议案。

四、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如下:

审议《关于下属公司与贺兰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披露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与贺兰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111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晏保全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关于下属公司与贺兰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38 证券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112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与贺兰县人民政府

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贺兰县互联网+渔光一体现代生态湿地园区项目

● 项目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30亿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签订的为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将分期、分批投资,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

一、投资概述

为充分利用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通威股份”或“公司”)在渔业养殖、光伏发电领域的资源及品牌优势,推进实现公司“渔光一体”的战略布局,通威股份下属宁夏通威现代渔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通威”,宁夏通威为通威股份全资孙公司)拟与贺兰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在宁夏银川市贺兰县规划投资建设互联网+渔光一体现代生态湿地园区项目,该项目包括相关配套产业及新能源光伏产业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为人民币30亿元,由宁夏通威作为主体投资方,分期、分批实施。

该投资事项已经通威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宁夏贺兰县人民政府

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住所地:贺兰县银河东路121号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贺兰县互联网+渔光一体现代生态湿地园区项目

(二)项目地点:宁夏银川市贺兰县

(三)项目规模及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30亿元,其中,2017年预计投资10亿元,2018年预计投资20亿元。

四、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贺兰县人民政府

乙方:宁夏通威现代渔业科技有限公司

(二)背景及目的

基于甲乙双方产业定位及资源优势,拟在贺兰县投资建设互联网+渔光一体现代生态湿地园区项目,该项目充分利用互联网+,集智能渔业相关配套产业和光伏项目于一体,致力于推进宁夏光伏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园区化发展,加快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促进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企业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三)合作内容

宁夏通威方面

1、配套产业项目

2020年前,宁夏通威在宁夏银川市贺兰县规划投资建设互联网+渔光一体现代生态湿地园区项目,包括综合性水产科技园区、农耕文化体验区、水产展示推广区、运动休闲健身区、光伏渔业扶贫区等内容。

2、新能源光伏产业项目

以通威股份、宁夏通威作为互联网+渔光一体现代生态湿地园区的主体,一次规划园区电网、道路、供水等基础建设。根据配套产业项目进度,宁夏通威计划2017年投资光伏电站各15万千瓦、2018年投资光伏电站15万千瓦。

贺兰县人民政府方面

贺兰县人民政府按照光伏园区规划,根据企业规划、投资规模,优选各光伏园区投资主体;根据各园区投资主体年度配套产业投资计划,确定全县光伏年度实施方案即各园区年度光伏规模,负责协调督促配套产业项目按承诺建设。

(四)违约处理

对于项目取得备案文件6个月内投资额未达到项目总投资30%的,备案文件予以作废。

对于配套产业年度投资未能按期完成的,贺兰县人民政府将优选新的园区主体负责下一年度园区光伏电站的建设。

(五)协议生效及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自动续期5年,并以此类推。

五、对公司的影响

“渔光一体”系公司目前大力打造并推广的渔业养殖加光伏发电综合运营模式,本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落实公司“农业(渔业)资源”+“光伏新能源”战略规划,推动实现公司绿色渔业、绿色能源产业互补、协同发展的战略目标。由于该项目将分期、分批实施,对公司2016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风险分析及提示

1、本次签订的为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将分期、分批投资,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公司将持续跟踪后续实施过程,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涉及的项目实施尚须获取光伏发电批文,办理土地、电力接入、环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项目涉及投资金额预计30亿元,在具体实施时可能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