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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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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2016-055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 8 号,公司办公楼 2 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事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9人,公司董事孙启先生、王朝义先生、魏守忠先生,以及独立董事邵万军先生、武春友先生、张悦女士因工作原因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孔德生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 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哲先生、侯阳先生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30日

股票代码:600399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 2016-056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9月23日,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抚顺特钢”)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破产重整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6】2135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工作函》要求公司核实股东破产重整相关情况,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经向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特钢集团”)问询,现将《工作函》主要内容和回复披露如下:

一、《工作函》主要内容

有媒体报道称,你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钢集团因资金紧张,已连续八次发生债券违约,违约规模累计超过50亿元,债券持有人反响强烈,拒绝接受辽宁省政府提出的“债转股”解决方案。9月19日,由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牵头、各债权银行参与组成的东北特钢集团债委会在大连市银行业协会召开紧急会议。会议纪要显示,辽宁省政府已经确定东北特钢集团将进入破产程序,预计9月底之前出台破产重整方案。

鉴于东北特钢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因诉讼纠纷被轮候冻结,其破产重整将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现请你公司对以下事项向控股股东及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对外披露:

1、上述媒体报道事项是否属实,东北特钢集团是否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2、若上述媒体报道情况属实,公司是否会被纳入破产清算的范围、冻结股权是否会被依法处置,并具体说明本次破产重整对公司控制权结构及生产经营稳定性的影响;

3、若上述媒体报道情况不实,请披露辽宁省政府及国资委目前对东北特钢集团债务处置的最新进展,并说明相关处置方案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东北特钢集团回复

1、关于东北特钢集团是否已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2016年9月29日,东北特钢集团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债权人已于9月26日正式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东北特钢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大连高合金棒线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目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对上述债权人申请履行法律审核程序。对于前期媒体有关东北特钢集团破产重整的报道事项,东北特钢集团认为存在失实内容。

2、东北特钢集团破产重整是否涉及抚顺特钢

目前,东北特钢集团根据上述收到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的内容显示,本次债权人提出申请的破产重整范围,不包括抚顺特钢。

3、东北特钢集团破产重整对抚顺特钢的影响

抚顺特钢在国防军工、航空航天等国家关键工程领域所需特殊钢材料的研发供应方面具有重要地位,东北特钢集团将会竭力保证抚顺特钢的国有控制地位和企业稳定发展,最大限度减轻因东北特钢集团债务危机对抚顺特钢生产经营和市场信用的冲击和影响。抚顺特钢目前生产经营和资金流动性均处于正常稳定状态,东北特钢集团不会主动将抚顺特钢推向破产重整情形,同时也并未知悉有债权人拟申请对抚顺特钢进行破产重整的情形。

截至目前,东北特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96,876,4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22%,上述股份已经全部被冻结和轮候冻结。东北特钢集团债务违约后续处置方案是否会引起公司控制权的变化还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有关情况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