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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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16-033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青海华鼎”)第六届董事会于2016年10月9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10月13日上午9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世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全资子公司青海一机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青海一机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处置范围的资产(青海一机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所拥有的房屋建(构)筑物、部分机器设备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按不低于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科华评报字(2016)第17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价值14735.05万元,通过公开交易市场予以处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具体办理处置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处置全资子公司青海一机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发表了独立意见:(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处置全资子公司青海一机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的独立意见》)。

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16-034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青海华鼎”)通过公开交易市场拟按不低于评估价值14,735.05万元处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493号全资子公司青海一机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青海一机”)所拥有的房屋建(构)筑物、部分机器设备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10年8月开始建设青海华鼎西宁装备园区项目,以打造青海华鼎装备制造板块整合发展平台,努力做成在行业有特色,有竞争力的平台。其中包括对全资子公司青海一机搬迁和整合,现已基本完成了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青海一机入园的搬迁和整合。鉴于以上情况,青海一机名下拥有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493号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等现处于闲置状态,为了减轻运营成本,盘活存量资产,合理利用资源,公司将通过公开交易市场拟按不低于评估价值14,735.05万元处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493号青海一机所拥有的房屋建(构)筑物、部分机器设备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全资子公司青海一机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处置全资子公司青海一机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

公司将通过公开交易市场予以处置,尚不能确定最终交易对象。公司将根据资产处置的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493号青海一机所拥有的房屋建(构)筑物、部分机器设备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账面原值:88,444,174.94元,账面净值:47,139,743.72元(未经审计),评估价值14,735.05万元,公司拟按不低于评估价值,通过公开交易市场予以处置。

2、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和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由具有证券期货评估资质的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评估报告的摘要内容如下: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青海一机部分资产的价值。评估范围为青海一机所拥有的房屋建(构)筑物、部分机器设备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88,444,174.94元,账面净值:47,139,743.72元。

(2)评估基准日: 2016年8月31日。

(3)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其中:固定资产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土地使用权采用基准地价法和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4)评估结论: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青海一机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持续经营条件下的评估结论为:资产账面值4,713.97万元,评估价值14,735.05万元,增值10,021.07万元,增值率212.58%。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5)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16年8月31日起计算,至2017年8月30日止。自2017年8月31日起需重新进行评估。

评估报告详细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科华评报字[2016]第172号)。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若摘牌方为关联交易方,则可能产生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完善西宁装备园区建设。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10年8月开始建设青海华鼎西宁装备园区项目,以打造青海华鼎装备制造板块整合发展平台,努力做成在行业有特色,有竞争力的平台。其中包括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一机搬迁和整合,现已基本完成了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青海一机入园的搬迁和整合。鉴于以上情况,青海一机名下拥有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493号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等现处于闲置状态,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更加有效的减轻运营成本,盘活存量资产,合理利用资源。

本次交易实施后预计将增加公司营业外收入不低于7000万元,对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次交易是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资产处置的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相关进展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

2、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科华评报字[2016]第172号)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