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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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违反承诺减持股份及后续减持计划的公告

2016-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69证券简称:银龙股份公告编号:2016-047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违反承诺减持股份及后续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5,800,000股,占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比例3.95%。

●股东违反承诺情况: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违反其在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未在减持股份前,提前三个交易进行公告,减持了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68,900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如减持,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首发上市发行价,转让的股份不低于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50%,且至多减持所持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

一、股东基本情况及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3日收到公司股东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开元”)减持公司股份的说明。海通开元解禁前(2016年8月27日前)持有公司股份16,06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02%,海通开元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公司股份8,034,450股,在公司2014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10股)实施完成后,海通开元持有本公司股份16,068,900股,其股份已于2016年8月27日解禁。

根据海通开元的说明,其于2016年9月20日减持公司股份191,000股;9月23日减持公司股份77,900股。截止当前,总计减持268,900股。本次减持完毕后,海通开元持有公司股份15,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95%。

除此之外,海通开元过去十二个月未发生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海通开元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承诺“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海通开元进行上述减持股份期间以及减持之前未告知公司进行公告。因此,违反了减持股份提前公告的承诺。

海通开元因对银龙公司上市前所做出的承诺理解存在偏差,给广大投资者造成不便,海通开元深表歉意。今后,海通开元一定加强沟通,认真对待所做出的承诺事项。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 股份来源:公司上市前海通开元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公司上市后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产生的股份;

2. 减持数量:海通开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如减持,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首发上市发行价,转让的股份不低于海通开元持有的公司股份的50%,且至多减持所持公司全部股份;

2. 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3. 价格区间:不低于公司首发上市发行价;

4. 减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者集中竞价交易。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 关于首发股份限售和股份减持承诺:“自银龙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也不由银龙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银龙公司股份,海通开元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银龙公司的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两年内转让的股份不低于其持有的银龙公司股份的50%,且至多减持所持银龙公司全部股份。”。

2. 除本公告“一、股东基本情况及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情况”情况外,海通开元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海通开元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日,海通开元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5,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本次减持计划按照减持15,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计算,完成减持后,海通开元将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二)海通开元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海通开元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将会由目前的3.95%降至0。除此之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状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海通开元将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四、备查文件

海通开元《关于对持有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