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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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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6-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16-059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10月1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经与会代表举手表决,钱敬先生(简历附后)被推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将与本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8日

附件:

钱敬先生简历:

钱敬,男,1969年出生,大学本科。历任芜湖恒鑫电缆厂副厂长,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异型分公司副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芜湖鑫瑞贸易公司副经理;现任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监事。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公告编号:2016-060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0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晓光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1人,景和平先生、吴裕庆先生、刘玉彬先生、张小平先生、李琦女士、赖玉珍女士、邢会强先生、江萍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张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张龙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喻荣虎、张俊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16-061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巴彦淖尔市飞尚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尚铜业”)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为飞尚铜业提供担保额度60,000万元,实际使用额度31,000万元(含此次对飞尚铜业的担保5,000万元)。

本次是否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150,0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70,000万元),实际使用额度74,800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实际使用担保额度43,8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零。

一、互保情况概述

2016年10月14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乌拉特后旗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飞尚铜业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整,期限自2016年10月17日至2017年6月25日。

截至公告日,公司为飞尚铜业提供担保额度60,000万元,实际使用额度31,000万元(含此次对飞尚铜业的担保5,000万元)。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巴彦淖尔市飞尚铜业有限公司继续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与巴彦淖尔市飞尚铜业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互保金额仍为3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前次担保期满起生效。(详见2014年5月22日《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与巴彦淖尔市飞尚铜业有限公司相互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飞尚铜业同时为对方增加担保额度1亿元人民币。本次互保金额增加后,本公司与飞尚铜业互保金额达到4亿元人民币。(详见2014年11月12日《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与巴彦淖尔市飞尚铜业有限公司相互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飞尚铜业同时为对方增加担保额度2亿元人民币。本次互保金额增加后,本公司与飞尚铜业互保金额达到6亿元人民币。(详见2016年6月1日《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巴彦淖尔市飞尚铜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叁亿柒仟肆佰贰拾万人民币元

3、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青山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黄文来

5、经营范围:金属及合金产品的生产销售;电工材料、电线电缆、化工产品、电子元器件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发起人):显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飞尚铜业股权结构图:

7、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8月31日,总资产159,598.40万元,所有者权益62,510.87万元,资产负债率60.83%;2016年1-8月实现营业收入126,704.56万元,净利润3,247.88万元。

8、关联关系:本公司原董事李非文先生曾担任飞尚铜业董事。2015年8月李非文先生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过去十二个月内具有关联法人或关联自然人情形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公司在审议通过上述互保事宜时飞尚铜业仍然是本公司关联方,上述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三、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2016年10月17日至2017年6月25日;担保金额:5,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巴彦淖尔市飞尚铜业有限公司继续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与巴彦淖尔市飞尚铜业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互保金额仍为3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年。

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与巴彦淖尔市飞尚铜业有限公司相互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飞尚铜业同时为对方增加担保额度1亿元人民币。

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与巴彦淖尔市飞尚铜业有限公司相互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飞尚铜业同时为对方增加担保额度2亿元人民币。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事项并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后,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全权授权董事长签署银行融资担保合同,其签署的银行融资担保合同与上述董事会形成的决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董事会不再对此银行融资担保形成单独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担保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规定,风险可控。董事会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担保没有侵占其它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董事执行了回避制度。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与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150,0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70,000万元),实际使用额度74,800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实际使用担保额度43,800万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资料

1、保证合同;

2、飞尚铜业2016年8月财务报表;

3、鑫科材料六届四次、六届八次、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4、鑫科材料六届四次、六届八次、六届十五次独董事前认可意见和独董意见函;

5、鑫科材料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6、鑫科材料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7、鑫科材料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