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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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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2016-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4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仙坛股份”)于 2016年10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1年以内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项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率产品和国债逆回购等投资品种。公司不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也不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投资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3、额度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用于进行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滚动使用。其中,公司购买的“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等起息日开始后每1天为一个投资周期的产品,购买赎回操作较为频繁,该产品持有期限最短为1天,因此会导致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较大。

4、投资行为授权期限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上述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品种,投资风险较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信息披露

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授权期限内,若公司在投资目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实施方式等方面均符合本公告内容,则公司将不再单独披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当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具体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日常监督,并根据审慎性原则,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1年以内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一步加强公司现金管理能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保荐机构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作为仙坛股份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进行了审慎核查。

(1)公司拟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风险可控。该事项为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行为。公司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但投资收益的实际实现情况仍将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影响。

(2)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短期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将提交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基于以上情况,东兴证券对仙坛股份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五、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8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和2016年8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分别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2.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1年以内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自2015年8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授权至2016年8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召开日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的已全部赎回。详见2016年8月1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公司自2016年8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授权至本次会议召开日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5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募集资金的规定,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16 年10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该4.5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1326号)核准,公司向5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2,490,201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为37.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7,759,987.2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272,490.2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6,487,497.05 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16)第000085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余额及使用情况

截止 2016 年10月17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余额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计划

(一)募集资金闲置原因及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逐步投入,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该4.5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资金来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以上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选择12个月以内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4、信息披露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在授权期限内若在投资目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实施方式等方面均符合本公告内容的情况下,公司将不再单独披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当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具体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投资风险分析

(一)投资风险

1、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结构性存款项目进行日常监督,并根据审慎性原则,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 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公司主动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募集资金的规定,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 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事项。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经核查确认: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事项。

(三)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仙坛股份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募集资金的规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 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 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 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仙坛股份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 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8日

股票代码:002746 股票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6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6年11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2016年11月2日(星期三)下午14:3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15:00至2016年11月2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寿纯先生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6年10月27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0月2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议案1、2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0月28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6年10月28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64117,信函请注明“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46。

2、投票简称:仙坛投票。

3、 投票时间:2016年11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计票规则:

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5)如需要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7、投票举例:股权登记日持有“仙坛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15:00至2016年11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http://ca.szse.cn)或其委托代理发证的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仙坛股份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士卫、王心波

联系电话:0535-4658717

联系传真:0535-4658318

联系邮箱:xtzq@sdxiantan.com

联系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公司办公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64117

六、备查文件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7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通知于2016年9月30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已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寿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该4.5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兴证券”)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1年以内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董事会决定将于2016年11月2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8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9月30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冷胡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一步加强公司现金管理能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0月18日

股票代码:002746 股票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9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9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和《关于变更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由公司、仙鸿食品、开户银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三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46和2016-048号)。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由于熟食品加工项目的实施主体已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仙鸿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鸿食品”),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和仙鸿食品、开户银行、东兴证券三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约定如下:

一、仙鸿食品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5386201040001628 ,截止2016年10月17日,专户余额为222,531,1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仙鸿食品“熟食品加工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和仙鸿食品、开户银行皆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东兴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东兴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仙鸿食品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东兴证券的调查与查询。

东兴证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定期对公司、仙鸿食品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东兴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王会然、刘宸宇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东兴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开户银行按月(每月10 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东兴证券。开户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和仙鸿食品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1,000万元(壹仟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时,开户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东兴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东兴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东兴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八、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东兴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东兴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东兴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或者东兴证券可以要求公司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公司和仙鸿食品、开户银行、东兴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东兴证券持续督导期(2017年12月31日)后失效。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