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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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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6-083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7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3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郭春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与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公司将其部分生产设备及设施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融资回租期限为3年。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紫鑫禺拙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禺拙药业”)与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禺拙药业与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禺拙药业将其部分生产设备及设施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融资回租期限为3年。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5)、《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禺拙药业与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项下禺拙药业所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认为:禺拙药业与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禺拙药业财务状况稳定,经营前景良好,公司持有禺拙药业100%的股权,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6)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6-084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0月17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公司将其部分生产设备及设施与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6,5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3年。在租赁期间,公司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生产设备及设施,同时按双方约定向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公司以留购价格人民币1,000.00元回购此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

2、公司与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上述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丰路68号

4、法定发表人:孙泉

5、注册资本: 10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可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包括进出口保理业务、国内及离岸保理业务、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经许可的其他相关业务,即与租赁物及租赁客户有关的上述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情况

1、标的名称:公司部分生产设备及设施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交易标的归属公司。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设备及设施账面原值:人民币14,205.47万元。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公司部分生产设备及设施

2、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并回租使用,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约定向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3年,自起租日起共计36个月

5、租金及支付方式:每3个月支付租金一次,共12期,租金总额7,197.39万元。

6、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租赁设备由公司按规定留购。

7、起租日:按合同约定。

8、此项交易自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固定资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推动其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本次拟进行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拓展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项目的顺利进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需要。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6-085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0月17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紫鑫禺拙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禺拙药业”)将其部分生产设备及设施与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3年。在租赁期间,禺拙药业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生产设备及设施,同时按双方约定向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禺拙药业以留购价格人民币1,000.00元回购此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

2、禺拙药业与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上述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丰路68号

4、法定发表人:孙泉

5、注册资本: 10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可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包括进出口保理业务、国内及离岸保理业务、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经许可的其他相关业务,即与租赁物及租赁客户有关的上述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情况

1、标的名称:全资子公司禺拙药业部分生产设备及设施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交易标的归属全资子公司禺拙药业。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设备及设施账面原值:人民币3,847.91万元。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物:禺拙药业部分生产设备及设施

2、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即禺拙药业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并回租使用,租赁合同期内禺拙药业按约定向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3年,自起租日起共计36个月

5、租金及支付方式:每3个月支付租金一次,共12期,租金总额3,875.52万元。

6、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租赁设备由禺拙药业按规定留购。

7、起租日:按合同约定。

8、此项交易自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禺拙药业盘活存量固定资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有利于进一步增强禺拙药业市场竞争力,推动其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本次拟进行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禺拙药业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对禺拙药业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禺拙药业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禺拙药业盘活存量资产,拓展融资渠道,有利于禺拙药业生产经营及发展项目的顺利进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需要。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禺拙药业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6-086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10月17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吉林紫鑫禺拙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禺拙药业”)与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融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事宜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禺拙药业与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售后回租赁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的期间。

本项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并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紫鑫禺拙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1月30日

住 所:通化市东昌区环通乡长流村

法定代表人:李宝芝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中药饮片(净制、切制、蒸制、炒制、灸制、锻制):人参、蘑菇、木耳、坚果、鹿茸销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03,835,005.76元,负债总额19,062,205.38元,净资产总额为284,772,800.38元。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3,749.10元,净利润-10,124,598.92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的期间。

3、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附件项下租金、租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因保全担保而产生的费用或损失、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禺拙药业与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禺拙药业财务状况稳定,经营前景良好,公司持有禺拙药业100%的股权,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禺拙药业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有助于开拓禺拙药业融资渠道,缓解其资金压力,保证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担保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所涉及融资业务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禺拙药业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72,74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2015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41.85%,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