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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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6-068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6年10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支路100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孙杨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4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06,517,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5378%。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为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4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706,517,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5378%。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姚毅琳、吴婧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非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制表决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六名董事,分别为:孙杨先生、杨思卫先生、郭敏龙先生、蒋灵先生、沈利华先生、朱建伟先生,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同意选举孙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706,517,8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1,200,0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同意选举杨思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706,517,8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1,200,0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同意选举郭敏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706,517,8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1,200,0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同意选举蒋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706,517,8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1,200,0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同意选举沈利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706,517,8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1,200,0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同意选举朱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706,517,8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1,200,0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制表决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分别为:田利明先生、苏为科先生、毛美英女士,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同意选举田利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06,517,8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1,200,0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同意选举苏为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06,517,8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1,200,0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同意选举毛美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06,517,8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1,200,0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制表决选举汪启华先生、龚伟中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郭世华先生一起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同意选举汪启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706,517,8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1,200,0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同意选举龚伟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706,517,8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1,200,0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每人8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706,517,8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1,200,0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医健战略投资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06,517,8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06,517,8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海翔药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6-069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10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孙杨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的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孙杨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同意选举郭敏龙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业委员会。选举孙杨先生、苏为科先生、田利明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孙杨先生任主任委员;选举毛美英女士、苏为科先生、孙杨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毛美英女士任主任委员;选举孙杨先生、苏为科先生、毛美英女士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苏为科先生任主任委员;选举孙杨先生、田利明先生、毛美英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田利明先生任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杨思卫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蒋灵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聘任许华青女士、李进先生、沈利华先生、毛文华先生、李洪明先生、许国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许华青女士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李进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牟哲军先生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蒋如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

附:简历

(1)孙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67年4月,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工程师。1984年进入东港集团东港精细化工厂工作,历任车间主任、生产厂长、厂长、集团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2013年11月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孙杨先生持有440万股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杨思卫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4年8月,大学文化,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南京恒信达化工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2年进入盐城市瓯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工作,2014年12月当选为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杨思卫先生持有485.78万股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郭敏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生于1964年2月,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先后在教育系统、党政机关任职,2001年辞去公务员到远洲集团公司任党委书记、副总裁,2015年5月起担任公司董事,现担任公司副董事长。郭敏龙先生持有400万股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蒋灵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1年7月,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担任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担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蒋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沈利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66年12月,大专文化。1985年3月进入本企业工作至今,曾获台州市椒江区医化行业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历任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沈利华先生持有120万股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许华青女士,生于1981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文化。2005年1月起在公司工作至今,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7年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许华青女士持有126万股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毛文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生于1967年8月,大学文化,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执业药师,1988年毕业于浙江工学院(现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专业,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988年分配至浙江温岭制药厂,先后服务于浙江永宁制药厂、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0月进入本公司工作至今。毛文华先生持有180万股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李洪明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69年2月,天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本科学士学位,2005年毕业于美国匹兹堡大学,博士学位,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担任上海瑞浦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年起任海翔研究院院长至今。李洪明先生持有60万股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许国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77年6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2月进入公司工作至今,曾获台州市椒江区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历任浙江海翔药业销售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许国睿先生持有60万股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0)李进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生于1984年2月,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06年毕业于浙江财经学院。2006-2016年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等职。李进先生未持有股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1)牟哲军先生,生于1976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级会计师、高级技师,1998年毕业于浙江财政学校会计专业,2011年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专业。先后在华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州车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工作,2013年9月进入台州前进工作,现担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牟哲军先生持有60万股公司股票, 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2)蒋如东先生,生于1987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文化。2011年1月起在公司投资发展部工作至今,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蒋如东先生持有12万股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以上人员均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6-070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16年10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人,参加表决的监事三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郭世华先生主持,经过与会监事的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职工监事郭世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

附:简历

郭世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60年5月。1979年至1992年在台州市椒江第一航运公司担任轮机员,1992年进入本企业工作至今,现任本公司工会主席、监事会召集人。郭世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6-071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

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7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根据股东大会选举结果,贝念娇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李有星先生、周亚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另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聘任李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原财务总监叶春贵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向公司提交了退休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同意叶春贵先生退休。

换届离任后,贝念娇女士、李有星先生、周亚力先生、叶春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贝念娇女士、李有星先生、周亚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叶春贵先生持有120万股公司股份。本次换届后,叶春贵先生所持股份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离任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换届离任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上述离任人员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