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8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形概述
2016年10月18日,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徽商银行宣城宁国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在宁国市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宁保字第2016020059号,以下简称“《合同》”),《合同》同意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国聚隆减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减速器”)提供2,9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一年。
公司已于2016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聚隆减速器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适用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开具承兑汇票,担保期限自合同实际生效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担保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在2016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聚隆减速器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7年8月,位于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宁阳西路89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人代表刘军。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研发、生产、销售;洗衣机配件、减速器及其他机械电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聚隆减速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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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额度:2,900万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以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聚隆减速器提供担保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支持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张带来的流动资金需求,把握市场机遇。
本次担保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不存在不可控的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已对外(含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9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聚隆减速器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公司已对外(含子公司)担保总额占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73%。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宁保字第2016020059号)。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