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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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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016-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号:2016-234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16年9月2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32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一次性发行的方式。

2、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3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次债券评级为AA+,主体评级为AA-。本次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80,475.73万元(2016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2.63%,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7.93%;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6,231.66万元(2015年度、2014年度和201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16.26万元、5,574.99万元和5,103.72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增信措施:本次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两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的第三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本次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三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次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发行人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本次债券的询价区间为4.10%-5.6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10月21日(T-1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10月24日(T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1、本次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2、本次债券简称为“16安控债”,债券代码为“112460”。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100万元)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3、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次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10月24日,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项缴纳等具体规定。

15、本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没有达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6年10月20日(T-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7、有关本次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一、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债券简称为“16安控债”,债券代码为“112460”。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为3亿元。

4、票面金额: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5、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8、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其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如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0、计息期限:本次债券计息期限为2016年10月24日至2021年10月2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23日。

11、起息日:2016年10月24日。

12、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24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0月24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10月24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0月24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两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的第三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1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本次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三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次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发行人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7、增信措施:本次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次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9、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受托管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2、发行方式:本次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利率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23、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4、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5、募集资金用途:19,560.00万元用于偿还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

26、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7、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不符合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次债券暂无质押式回购交易安排。

28、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0、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确定发行利率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债券参与簿记建档的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10%-5.6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利率区间范围内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利率确认原则如下:

1、簿记管理人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至高的原则,对合规申购金额逐笔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2、若合规申购的累计金额未能达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则簿记建档区间的上限即为发行利率。

(三)簿记建档申购时间

本次债券簿记建档的时间为2016年10月21日(T-1 日),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10月21日(T-1 日)9:00—12:00之间将《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申购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申购利率,申购利率可不连续;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申购利率;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数量即是该投资者在该利率的投资需求,不与该利率以下的申购数量进行累加计算(非累计申购)。

2、提交

参与申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在2016年10月21日(T-1日)9:00-12:00点之间,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投资人提交的申购是否有效。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申购传真:010-68531271、010-68531272;

联系电话:010-68531297、010-68531298。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6年10月24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仅采取面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总规模为3亿元。

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100万元)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次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6年10月24日(T日)09:00-17:00和2016年10月25日(T+1日)的09:00-15:00。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10月21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拟参与网下申购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配售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本次配售过程中,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视为有效申购,将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申购利率相同的情况下,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自主决定本次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签订《认购协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6年10月25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6安控债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账户户名: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3700012109027300389

收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东新街支行

大额支付号:102791000040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6年10月25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6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6号楼

法定代表人:俞凌

董事会秘书:宋卫红

联系人:聂荣欣

电话:010-62971668

传真:010-62979746

邮政编码:100095

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项目主办人:田海良、李承昊

项目组其他人员:魏子钦

电话:010-68086722

传真:010-68086758

邮政编码:100045

发行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10 月 19 日

附件一: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网下利率

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数量即是该投资者在该利率的投资需求,不与该利率以下的申购数量进行累加计算(非累计申购);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每一票面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票面利率不低于该利率时申购人最大申购需求(具体见填表说明第7条之填写示例);

4、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假设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50%-5.5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4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6,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40%,但高于或等于5.3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30%,但高于或等于5.2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20%,但高于或等于5.1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15%,但高于或等于5.1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1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加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2016年10月21日(T-1日)9:00-12:00点将本表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利率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次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在未获得主承销商同意情况下,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12、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与认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

申购传真:010-68531271、010-68531272;

联系人:陈青青、王鸿妮;

咨询电话:010-68531297、010-68531298。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ETROL TECHNOLOGIES CO.,LTD.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6号楼)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

签署日期: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