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曲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保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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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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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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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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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87.14%,主要系公司本期赊销货款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下降53.46%,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回部分应收土地款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下降32.61%,主要系公司本期摊销待摊租金所致;
(4)应付利息较年初下降34.55%,主要系公司期末借款较年初减少,期末确认应付利息减少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下降52.04%,主要系子公司青海新华百货商业有限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6)专项应付款较年初下降100%,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宁夏新华百货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将专项应付款结转至递延收益科目所致;
(7)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下降117.87%,主要系子公司青海新华百货商业有限公司本期亏损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长348.71%,主要系公司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9)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41.08%,主要系公司本期无理财收益所致;
(10)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53.38%,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及违约金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11)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长643.20%,主要系公司本期关店报废资产增加所致;
(12)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44.28%,主要系公司本期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下降所致;
(1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878.87%,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及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14)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84.44%,主要系公司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15)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155.09%,主要系公司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同期减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银川市东桥电器有限公司、梁庆、王春华、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所做相关承诺事项均在正常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曲奎
日期 2016-10-20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6-085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1-3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6年1-3季度门店变动情况及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门店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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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已签约待开业门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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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情况(本公司行业以商业零售为主)
(一)主营业务分业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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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上数据和相关核算指标不包括本报告期内物流营业收入金额17,124,621.28元。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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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19日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85 公司简称:新华百货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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