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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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王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小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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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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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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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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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35.25%,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兰生国健等股权回笼资金较多;
2、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49.12%,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出口退税较期初减少所致;
3、存货较期初增加45.00%,主要原因是本期外贸业务增加所致;
4、无形资产较期初增加86.05%,主要原因是本期下属子公司购入商标使用权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47.31%,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上期计提奖金所致;
6、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82.29%,主要原因是本期缴纳企业所得税所致;
7、未分配利润较期初增加70.08%,主要原因是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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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费用较上期增加32.79%,主要原因是本期外贸业务量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较上期增加70.49%,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年度奖金所致;
3、资产减值准备较上期减少173.41%,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账款余额增加相应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较上期增加73.12%,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出售兰生国健等股权获得投资收益增加;
5、营业外收支净额较上期减少95.10%,主要原因是上期结转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本期没有发生;
6、所得税费用较上期增加75.86%,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增加计提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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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13,475.9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缴纳2015年和2016年上半年企业所得税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35.77%,主要原因是本期国债回购资金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6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8亿元。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状况,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2016年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同比增长60%以上(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1亿元)。
公司名称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强
日期 2016-10-28
股票代码:600826 股票简称:兰生股份 编号:临2016-019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在上海市延安中路837号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单喆慜独立董事因公事不能出席会议,委托张兆林独立董事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王强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同意《关于确定上海兰生文体进出口有限公司股权协议转让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海东洲政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沪东洲政信会所审字[2016]第1423号),至2016年6月30日,上海兰生文体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生文体)净资产为人民币30,754,890.28元;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2016]第0715139号),至2016年6月30日,兰生文体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31,602,348.18元。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兰生文体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以人民币31,602,348.18元,将兰生文体100%股权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上海兰生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本议案陈辉锋、张宏、陈小宏等3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经6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事项,详见本公司刊登在2016年10月28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临2016-020”号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826 股票简称:兰生股份 编号:临2016-020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上海兰生文体进出口有限公司股权
协议转让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上海兰生文体进出口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决议”,并于2016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关于转让上海兰生文体进出口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中说明,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经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准(详见本公司“临2016-017”号公告)。
公司聘请上海东洲政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资产评估机构。经审计和评估,上海东洲政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沪东洲政信会所审字[2016]第1423号”审计报告,至2016年6月30日基准日,上海兰生文体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生文体)净资产为人民币30,754,890.28元;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沪东洲资评报字[2016]第0715139号”评估报告,至2016年6月30日基准日,兰生文体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31,602,348.18元。
2016年10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定上海兰生文体进出口有限公司股权协议转让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公司董事陈辉锋、张宏、陈小宏等3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经6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全票通过如下决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按兰生文体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以人民币31,602,348.18元,将兰生文体100%股权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上海兰生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0826 公司简称:兰生股份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