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丽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东海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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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5年末公司总股本421,900.8695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380,173.9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421,900.8695万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43,801.739万股,本次利润分配事项已于2016年8月11日实施完毕。上表中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已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进行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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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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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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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3,477,783,222.33 元,减少比例为82.56%。主要原因为:本期归还银行借款;鄂尔多斯君正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使用资金。
2、预付账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138,845,735.23 元,增加比例为230.65%。主要原因为:本期鄂尔多斯君正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预付款增加。
3、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1,731,673,118.64元,增加比例为318.20%。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华泰保险股权收购价款。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194,480,628.31元,减少比例为67.24%。主要原因为:本期增值税留抵税额因抵扣而减少。
5、短期借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1,036,000,000.00元,减少比例为100.00%。主要原因为:本期偿还短期借款。
6、应付票据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425,863,524.85元,减少比例为76.99%。主要原因为:本期签发承兑汇票减少。
7、预收账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121,013,032.39元,增加比例为69.59%。主要原因为:本期产品销售市场较好,预收款项增加。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22,088,694.47元,增加比例为76.12%。主要原因为:本期社保基数未核定完成,社保费用未全额缴纳。
9、应付利息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18,230,620.43元,增加比例为47.13%。主要原因为:本期中期票据计提利息增加。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254,582,764.52元,增加比例为195.83%。主要原因为:本期应付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租金将于1年内到期,调整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682,069,074.49元,减少比例为47.21%。主要原因为:本期短期融资券到期归还。
12、长期借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504,000,000.00元,增加比例为204.88%。主要原因为:本期借入鄂尔多斯君正项目借款。
13、长期应付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1,538,601,477.42元,减少比例为100.00%。主要原因为:2016年4月28日,公司与善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之终止协议书》(编号:SX-BL-HZ-2015001-2),提前偿还融资租赁款;公司应付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租金将于1年内到期,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递延收益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21,730,593.04元,增加比例为97.73%。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君正化工老厂区搬迁补偿资金。
15、股本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4,219,008,695.00元,增加比例为100%。主要原因为:本期按照《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6、资本公积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4,218,331,927.84元,减少比例为94.90%。主要原因为:本期按照《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7、其他综合收益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19,518,728.65元,减少比例为261.03%。主要原因为:本期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其他综合收益减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综合收益减少。
18、专项储备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3,287,873.49元,增加比例为34.75%。主要原因为:本期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数大于使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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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项目变动说明:
19、营业税金及附加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1,685,393.82元,减少比例为34.60%。主要原因为:本期资源税实现数减少。
20、管理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04,456,280.70元,增加比例为43.27%。主要原因为:本期修理费支出增加。
21、资产减值损失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减少2,453,014.40元,减少比例为57.42%。主要原因为: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减少。
22、投资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19,464,201.42元,增加比例为74.39%。主要原因为:本期华泰保险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23、所得税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增加36,229,486.86元,增加比例为37.43%。主要原因为:本期利润增加所得税费用相应增加。
24、净利润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增加321,413,567.64元,增加比例为48.02%。主要原因为:本期循环经济产业链更加完善,主营业务利润增加;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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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说明:
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32,103,950.93元,减少比例为9.97%。主要原因为:本期承兑汇票贴现较上年同期减少。
2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为-1,591,798,336.67元,上年同期为 -4,532,265,663.33元。变动原因为:本期对外投资较上年同期减少。
2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数比上年同期减少6,061,528,090.29元,减少比例为196.08%。主要原因为:本期偿还各类融资款。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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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辉
日期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59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7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下午15: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正集团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君正集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正集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与本次合作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正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临2016-060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11月16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正集团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61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60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投资标的名称:内蒙古君正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 投资金额:标的公司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君正”)拟以现金形式出资2.4亿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60%;
● 特别风险提示:标的公司的设立和经营未来可能会受到产业政策、市场竞争、内部经营管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项目实施不确定性,以及经营情况未达预期的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氯碱化工”)作为中国氯碱工业的创始者,长期从事聚氯乙烯树脂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等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和人才优势。近年来氯碱化工积极落实谋划“向全国其他适宜地区产业转移,借助更有利的政策环境、更加齐全的配套设施和更加低廉的成本投入,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的发展规划,努力探寻开辟新的生产基地。
君正集团依托当地丰富的煤炭、电石、电力资源,具备发展氯碱工业较好的条件,公司上下游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模式使得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产能利用率和资产运营效率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近年来,君正集团通过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先进装备,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升,盈利水平和盈利规模居于行业前列。
鉴于此,公司拟与氯碱化工成立合资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君正与氯碱化工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蒙西工业园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即内蒙古君正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合资公司依托氯碱化工的品牌、特种树脂技术、人才、研发装备优势和君正集团的生产装备、资源优势,拟共同建设年产20万吨糊状聚氯乙烯(E-PVC)项目和开展技术开发领域的合作,双方一期拟合作建设10万吨糊状聚氯乙烯(E-PVC)项目。
标的公司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亿元,鄂尔多斯君正拟出资人民币2.4亿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60%,氯碱化工拟出资人民币1.6亿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40%。
2、对外投资事项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君正集团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 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黄辉
注册资本:42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聚氯乙烯、烧碱、电石、盐酸、液氯制造、销售。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硅铁制造、销售;通用零部件加工、销售;机械设备修理;进出口贸易;电力生产和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
鄂尔多斯君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54,540.86万元,净资产额158,954.67万元,营业收入224,452.28万元,净利润18,285.22万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资产总额664,160.05万元,净资产额452,752.31万元,营业收入132,182.53万元,净利润21,914.73万元。
2、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4747、4800号
法定代表人:黄岱列
注册资本:115,639.9976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经营范围:烧碱、氯、氢、氟和聚氯乙烯系列化工原料及加工产品;化工机械设备、生产用化学品、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储罐租赁及仓储。销售自产产品,及以上产品同类的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及专项规定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经营)。
控股股东: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实际控制人:上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84,785.44万元,净资产额226,997.60万元,营业收入617,087.42万元,净利润10,488.95万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资产总额490,123.83万元,净资产额229,306.63万元,营业收入311,854,23万元,净利润1,147.62万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内蒙古君正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 40,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糊状聚氯乙烯、烧碱、氯乙烯、盐酸、液氯等相关化工产品(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6、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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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由甲方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与乙方在中国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蒙西工业园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即内蒙古君正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
(一)出资金额及出资方式
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肆亿元(4亿元),其中,甲方投资主体应缴纳人民币贰亿肆仟万元(2.4亿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60%;乙方应缴纳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1.6亿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40%。
(二)营业期限
营业期限应为长期,自成立日起算。
(三)双方的责任
1、协助标的公司处理与标的公司的成立有关的其它事宜;
2、订立并履行附属合同,以及本协议或附属合同项下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其它文件或合同;
3、协助标的公司就标的公司所需的公用设施签订合同并获得该等公用设施;
4、向标的公司推荐合格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需要的人员,并协助标的公司处理其它与雇佣有关的事宜;
5、协助标的公司申请,并尽其最大努力帮助标的公司获得适用于标的公司的任何种类的税务减免及任何其它投资激励政策;
6、协助标的公司维护其与当地政府机关及标的公司客户和供应商的关系;
7、经请求时协助标的公司从中国金融机构获得本外币贷款;
8、协助标的公司制定双方均可接受的环境、健康和安全政策,以确保对标的公司的雇员、代理人和受邀访客给予保护;
9、甲乙双方应在标的公司发生股权转让、注册资本变动等情况时各自履行其应履行的完备的审批、备案程序,以确保标的公司历史沿革过程中不存在未经有权部门审批的程序性瑕疵;
10、甲方应基于其地域优势,协助并支持标的公司在项目建设、环保等方面的审批程序;
11、应标的公司的请求,在其它事宜方面协助标的公司。
(四)排他性
1、乙方及其关联方不得再与第三方合作或直接、间接转让技术、品牌给第三方从事种子乳液法糊树脂的研发、生产、销售,也不得在标的公司以外再新增种子乳液法糊树脂的生产、销售,也不得以其拥有的技术秘密和技术优势对标的公司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2、甲方及其关联方不得再与第三方合作或直接、间接转让技术、品牌给第三方从事种子乳液法糊树脂的研发、生产、销售,也不得在标的公司以外再新增种子乳液法糊树脂的生产、销售。
(五)违约
1、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在不影响本协议规定的非违约方的权利的情况下,违约方应赔偿非违约方和标的公司所有因该违约而对非违约方和标的公司造成的损失。
2、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标的公司因任何原因解散不应豁免一方在终止或解散时已对另一方产生的任何义务(无论因违约产生的义务或其他义务)。
(六)争议解决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经协商、调解仍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至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在争议解决期间,本协议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七)生效日期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循环经济一体化优势,增强和优化公司产业板块的战略布局,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2、氯碱化工作为拥有优势技术的氯碱化工企业,公司通过与氯碱化工的合作,能够充分发挥双方在技术、人才、装备、资源等方面的互补优势,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3、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影响尚无法判断,需根据新设立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确定,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标的公司的设立和经营未来可能会受到产业政策、市场竞争、内部经营管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项目实施不确定性,以及经营情况未达预期的投资风险;
2、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与合作对方积极沟通,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1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1月16日
● 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1月16日 14:00
召开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311会议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7、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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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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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1月14日 9:30-11:30、13:30-16:30
2、登记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崔静
联系电话:0473-6921035 0473-6921032
联系传真:0473-6921034
联系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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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62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具体情况
近日,本公司接公司控股股东杜江涛先生通知,获悉:
1、2016年10月24日,杜江涛先生办理完成了股票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将其原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0,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详见本公司临2016-043号公告,原公告中质押股数为10,000万股,公司2016年8月10日实施利润分配公积金10转10,质押数变更为20,000万股)予以解除。杜江涛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7%;
2、2016年10月25日,杜江涛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29,300万股股票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质押期限为两年,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10月24日。此笔业务的质押登记手续已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杜江涛先生本次质押的股份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7%;
3、2016年10月26日,杜江涛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42,058万股股票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质押期限为两年,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10月25日。此笔业务的质押登记手续已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杜江涛先生本次质押的股份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8%。
截止本公告日,杜江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269,568.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95%,其中已质押股份为253,947.60万股,占杜江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4.2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10%。
二、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情况
杜江涛先生本次股票质押主要用于个人融资需求。杜江涛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杜江涛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本次质押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216 公司简称:君正集团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