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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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12 公司简称:创力集团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石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恽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18,747.03万元,增加61.51%,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16,900.00万元,减少29.52%,主要系公司原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采用存款模式进行现金管理。

(2)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增加10,846.56万元,增加97.35%,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采用将应收票据质押开具应付票据的付款方式,而未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直接对外支付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增加190.02万元,增加33.62%,主要系新厂房建筑保证金。

(4)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9,321.00万元,增加73.52%,主要系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及资金安排增加了银行借款。

(5)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增加7,359.39万元,增加112.32%,主要系公司开具的票据未到期金额较上年末增加。

(6)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减少1,486.06万元,减少70.26%,主要系本年三季度销售收入较上年四季度减少导致应交所得税和应交增值税减少。

(7)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减少1584.80万元,减少33.30%,主要系支付了部分业绩报酬及代理费,且由于回款不理想导致本期计提金额减少。

(8)股本较上年末增加31,828万元,增加100%,系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2、利润表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1.81%,主要系煤机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按销售业绩考核的销售片区包干费用、代理费和运费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同时,公司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严控各项费用支出,广告宣传费等支出较上年也有所下降。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102.52%,主要系现金管理利息收入的所增加。

(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35.66%,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较上年减少。

3、现金流量表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8.20%,系本报告期公司采用将应收票据质押开具应付票据的付款方式,而未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直接对外支付所致。

(2)收到的税收返还较上年同期下降49.19%,主要系受销售业绩下滑的影响,增值税软件退税大幅下降。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66.48%,主要系上期收到一笔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3.14%,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采用将应收票据质押开具应付票据的付款方式,而未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直接对外支付所致。

(5)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33.83%,主要系本年较上年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的收益。

(6)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4.69%,主要系之前购买的理财产品在本报告期到期。

(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6.28%,主要系本年较上年募投项目在建厂房的投入。

(8)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99.20%,主要系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于2015年3月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6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56元。

(9)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78.53%,主要系公司本年较上年归还银行借款的减少。

(1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90.68%,主要系上年支付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费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0日披露的《创力集团半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2016年9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创力集团关于公司大股东王凤林先生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对王凤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2 。其他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均正常履行,除上述承诺外,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变化。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未履行承诺事项的情形。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石华辉

日期 2016-10-27